罗马教皇界定的葡萄牙殖民疆域,主要覆盖了欧亚非三大陆。葡萄牙商人携资本自欧洲启程,前往广州区域采购中国商品,随后将这些商品转运至马尼拉和日本,从中赚取初次利润。利用这笔初始收益,他们再次购进中国商品,经由印度果阿返回里斯本,实现更大的利润回报。通过这样的两次转手交易,葡萄牙商人所获得的利润丝毫不逊于西班牙。
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在1580至1590年间,葡萄牙人每年向果阿运送的丝织品数量高达3000担,价值相当于24万两白银,而其利润更是达到了惊人的36万两。至崇祯年间,商船的运载能力显著提升,装载的丝织品量增加至6000担,利润也随之膨胀至接近72万两白银之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