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中对大同世界有过详尽的描述,其中涉及社会保障方面的,说得极为具体:
“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鳏:年老无妻或丧妻的男子。
寡:年老无夫或丧夫的女子。
孤:年幼丧父的孩子。
独:年老无子女的人。
废疾者:一般指聋、哑、瞎、四肢残缺、神经失常或者长期患病的人,导致部分或者完全丧失生活、劳动能力。
古代王朝只要是大一统的时期,但凡有大治思想的皇帝,都有这个想法,但是,能够实际做一些事情的,却少之又少。
我们印象中崇文抑武、三冗问题突出的北宋,反而在这方面不仅做了,而且做得很不错。
建立于公元960年的北宋,从陈桥兵变到靖康之耻,北宋从始到终都在经历各种各样的战争。
而且,北宋时期中原及山东地区的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每年都有发生饥荒的地方,最多的时候“流民数十万甚至上百万之众”。
针对这种情况,为了防止发生民变,北宋名臣司马光(生于1019年、卒于1086年)曾向宋仁宗(北宋第4位皇帝,赵祯)谏言:“臣窃见方今远方穷民转死沟壑,而屡赦有罪,巡门散钱,其于仁也?”
直接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国家对于远方穷苦百姓的关怀和救济不足,致使无数百姓因贫困而死在沟壑之中;同时,国家却频繁赦免有罪之人、对京郊百姓频频分发财物,这与“兼济天下”的仁政理念相去甚远。
宋仁宗深以为然,采纳了司马光的建议,朝廷开始出台相应的救济政策,重点就是改善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生存状况逐渐恶化的现状。
北宋的居养制度,是施行于北宋全国的社会保障机关,帮助鳏寡孤独、贫困无助者,而且包括了基本的生活救助,还能涵盖到医疗、教育、丧葬等多维度的关照。
那么北宋的居养制度到底有哪些具体点的内容呢?
按照《宋史》记载,当时60岁以上的孤老可以申请进入救济机构,享受每人每天1升米、10文钱的补贴。
另外,对孤儿则有各州府的官方抚养,如果有聪明伶俐的孩子,官方会把他们送进官办学堂跟随读书,防止他们长大后因为目不识丁而再度成为乞丐。
到了北宋第7位皇帝宋哲宗赵煦时期,他下令进一步完善居养制度。
公元1098年北宋开始推行新的《居养法》。
不仅在淮东路设官房,居养“鳏寡孤独、贫困不能自存者”;而且“月给口粮,病者给医药。”
尤其是遇冬寒雨雪时,衣不蔽体的人都可以收入居养院,按照居养院法安置——北宋的居养院正式完备起来。
救助对象也更加明确:在居养院的老人,从60岁一直供养到去世;孩童则供养到15岁成年。
(宋哲宗)
同一时期即公元11-12世纪的欧洲,还在中世纪末期步履蹒跚,北宋却已经把普惠性的保障和救济推广到全国,这是当时全世界的第一次。
公元1100年,宋徽宗赵佶继位后,为了继续推行其兄长哲宗颁布的仁政,宋徽宗认为只有州府设立居养院是不够的。
所以,北宋居养院形成了一个整体的网络,自上而下,各府、州、县、军、监都需要执行居养制度。
作为一名艺术家式的皇帝,宋徽宗并没有因为居养院只是福利机构而只重数量、不看质量,相反,各地居养院的建设却是高标准、高规格的。
(宋徽宗)
高到什么程度呢?
一些游手好闲之辈看到居养院吃得好住得好,居然纷纷冒充没有生活来源、没有亲友依靠的人,住到居养院。
因为按照绍兴《地方志》中的记载,宋徽宗时期兴建的多处居养院,设计合理、冬暖夏凉,所用炊具食器竟然也是描金绘彩,被褥中也有绫罗棉毡的。
如果是产妇,官府还会安排月嫂照顾,所有费用都由中央直接拨付。
为了杜绝泼皮无赖混进居养院,朝廷想了很多办法。
比如勒令各州府县设立监督机构,严格甄别居养人的身份。
比如鼓励民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居养人,一旦查实,轻则杖刑、重则刺字。
在脸上刺字,形如当时的囚犯,也警示其他不要脸皮、混吃混喝的无赖。
另外,北宋还有两个跟居养院高度关联、相辅相成的社会保障及救助机构。
安济坊,也叫安济院,专门负责收治无钱治病的病人,由北宋大文豪苏轼在杭州抵御瘟疫时所创,后来又蔡京奏请、宋徽宗批准,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病人进安济坊后,予以免费治疗。
看来不仅舞文弄墨的宋徽宗并非一无是处,而且史书中的大奸臣蔡京也有一些闪光点。
北宋的漏泽园,则负责安葬无钱无依无靠的人们。
在居养院、安济坊去世的人;社会上“孤老馁疾致死”后无人掩埋的人,都由漏泽园进行后事安排和安葬,所以各州府县还会定期花钱购买墓地。
(蔡京及其书法作品)
到了南宋时期,朝廷不仅延续了这些政策,还鼓励开展民间慈善活动,支持富人们设立义庄、义田为贫困者提供救助。
宋人吴自牧写的笔记《梦粱录》中,记载过这样一件事,北宋末年,苏州城有位巨富朱冲,就常广施钱财接济街区贫疾之人,还招募医官挨门挨户为贫困的家庭义务问诊。
(临安,现在的浙江杭州)
南宋时期也不错。
临安(先为南宋行在即临时首都,后成为正式都城)的一些富翁大户,会在夜里将碎金银或者铜钱悄悄插在所在街巷的穷困之家的门缝上,既帮助他们缓解困难,也为自己积德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