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的理论依据
早期识别并控制儿童血脂异常可降低成人期早发性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的风险和严重程度,这是管理儿童和青少年血脂异常的理论依据。(参见上文‘干预依据’)
心脏健康生活方式改变
所有血脂异常的儿童都应采取心脏健康生活方式,包括膳食调整、体力活动、肥胖儿童减重,以及避免尼古丁暴露。
基于风险的管理
儿童高胆固醇血症定义为LDL-C≥130mg/dL(3.4mmol/L)或总胆固醇(TC)≥200mg/dL(5.2mmol/L),治疗方式取决于年龄、血脂异常的程度,以及有无其他ASCVD危险因素:
显著高胆固醇血症[如LDL-C≥400mg/dL(10.3mmol/L)]
LDL-C达到这一区间很有可能是重度原发性高脂血症,如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oFH),应转至小儿血脂专科。
10岁以下儿童
中危组或有风险组的管理以生活方式干预为主(参见上文‘心脏健康生活方式’)。高危组应转至小儿血脂专科。
10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
针对10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的高胆固醇血症[LDL-C≥130mg/dL(3.4mmol/L)],建议按风险分层管理:
-高危组–建议初始治疗采用他汀类药物联合生活方式干预。一旦开始他汀类药物治疗,目标是LDL-C<100mg/dL(2.6mmol/L)。
-中危组–初始管理选择生活方式干预。若生活方式干预3个月后LDL-C仍≥160mg/dL(4.1mmol/L),建议开始他汀类药物治疗。一旦开始他汀类药物治疗,目标是LDL-C<130mg/dL(3.4mmol/L)。
-有风险组–初始管理选择生活方式干预。若生活方式干预6个月后LDL-C仍≥160mg/dL(4.1mmol/L),建议开始他汀类药物治疗。一旦开始他汀类药物治疗,目标是LDL-C<130mg/dL(3.4mmol/L)。
-无其他ASCVD危险因素–对于无其他ASCVD危险因素或基础疾病的单纯高胆固醇血症患儿,初始管理选择生活方式干预。
-LDL-C始终偏高–经初始生活方式干预后LDL-C仍≥190mg/dL(4.9mmol/L)的患儿,应转至小儿血脂专科。
他汀类药物的给药、剂量调整和监测
有几种不同的他汀类药物制剂。初始药物选择通常基于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价格及患者偏好。
初始给予最低剂量,一日1次,通常在睡前用药。随后调整剂量至LDL-C达到该风险级对应的目标值:高危组为<100mg/dL(2.6mmol/L),中危和有风险组为<130mg/dL(3.36mmol/L)。
他汀类药物的副作用很少见,包括肌病、新发2型糖尿病和肝脏转氨酶升高。大剂量服用或同时使用其他药物时最可能出现副作用。监测药物副作用的实验室指标包括血清肌酸激酶和ALT,需先检测基线值,然后在治疗后4周复查。
高甘油三酯血症的管理
对这类儿童进行干预的主要目标是减轻体重和调整膳食。高甘油三酯血症本身并不是ASCVD的主要危险因素。严重病例可能需要药物治疗以预防胰腺炎。这种情况下通常使用他汀类药物、大剂量海洋性ω-3脂肪酸补充剂和/或贝特类药物(如,吉非罗齐、非诺贝特)治疗,同时积极调整生活方式并管理合并症和风险(如,糖尿病、甲状腺疾病、肾功能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