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叫王秀兰,今年42岁,来自一个小县城。年轻时,我读到高中,但因为家里条件有限,高考成绩也一般,就没有继续读书,早早出来工作。
后来,经人介绍,我认识了李建国,他家境普通,但人老实本分,对我也挺好,我们顺理成章结了婚。
婚后,我在一家商场做导购,工资不算高,但足够维持家用,而李建国在建筑工地做施工管理,收入相对稳定。
我们的日子虽然算不上富裕,但也过得去。结婚的第二年,我生下了儿子李浩,一家人围着孩子转,生活也算有了奔头。
但好景不长,李建国在五年前查出胃癌,我们四处求医,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甚至还背上了不少债务。
最终,他还是没能挺过去,去年年底离开了我们。
李建国去世后,我带着儿子独自生活,日子比以前更难。婆婆张桂英一直住在老家,李建国在世时,她对我态度还算过得去,但自从他去世后,她对我的态度就变了。
她认为我是“外人”,儿子没了,我就不再是李家的人。
但她又提出一个让我无法接受的要求——让我每个月给她2000元的赡养费。
我听到这话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妈,您说什么?”我愣了好几秒,才确定自己没听错。
“你现在还年轻,可以再嫁,但我是个老婆子,没儿子了,以后怎么办?你作为儿媳妇,赡养我天经地义。”婆婆语气强硬,似乎理所当然。
我心里一阵冷笑。天经地义?可当初李建国生病的时候,她拿出一分钱了吗?生前照顾他的,操持家务的,跑前跑后的,哪一样不是我?现在让我承担赡养的责任,她倒是算盘打得精。
我不想和她起争执,便忍下了怒气,试探着说道:“妈,李建国他……他留的房子、存款,还有他名下的财产,您是不是该立个遗嘱,明确一下继承人?”
婆婆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语气陡然提高了几分:“李家的财产,怎么能给外人?!”
她这一句话,像是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了我的心上。
外人?我和李建国结婚十八年,为这个家操持了一切,生下儿子李浩,照顾丈夫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现在,她却告诉我,我是外人?!
02
婆婆的话让我心寒,可我知道,光凭一时的情绪无法解决问题。她要钱,而我也要一个公道。李建国去世后,他的那套房子、工地上的赔偿金、银行里的存款,这些都应该由我和儿子来继承,而不是让婆婆一个人独占。
但婆婆的态度摆明了——她要钱,可以,但财产归她,不能给“外人”。
我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妈,咱们讲道理,法律上,您的确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但我和浩浩也是。如果您要我给您赡养费,那么您也得把遗产的事情处理清楚。”
婆婆冷笑了一声,眼神里满是不屑:“你少拿法律来压我!李家的东西,凭什么分给你?你早晚是要改嫁的,到时候我的孙子还不跟着你改姓?”
我被她这番话气得说不出话来。她口口声声说“孙子”,可她真正关心的,根本不是李浩,而是那点财产。
我并不是不愿意赡养她,毕竟她年纪大了,生活不容易。可问题是,她根本没把我和儿子放在眼里,只想让我付出,却不肯给我们应得的部分。这让我想起了过去几年,她对我的种种态度。
李建国生病的时候,她不闻不问。
那时候,李建国已经到了晚期,身体一天比一天差,住院的费用像个无底洞。我四处借钱,甚至把我娘家爸妈的养老钱都拿了出来,可婆婆呢?她连医院都很少来,每次来了,也只是嘴上叨叨几句就走。
有一次,我实在撑不住了,开口问她:“妈,能不能把家里的老房子卖了,给建国治病?”
她顿时炸了,指着我的鼻子骂:“你就知道花钱!房子卖了,我住哪儿?他都这样了,花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我当时就愣住了。她的意思是,直接放弃治疗吗?可那是她的亲生儿子啊!
最终,李建国还是走了,留下我和儿子,还有一屁股债。可是婆婆呢?她不仅没有帮我们,反而开始惦记起房子和存款,不愿意给我们半点好处,甚至还想让我倒贴钱养她。
李建国去世后,她直接让我搬出去。
那时候李建国刚刚走,我整个人都还没缓过神来。有一天晚上,婆婆突然上门,对我说:“你还是早点搬出去吧,这房子是我儿子的,不能留给你。”
那一刻,我才真正明白,她从来没有把我当家人。
我忍着眼泪,说:“妈,这房子是建国的,可他走了,按照法律,我和浩浩也是继承人之一,我们有权住在这里。”
婆婆不耐烦地摆摆手:“那是你说的,我可不知道。我只知道,房子是李家的,你一个外姓人,没资格住。”
我没理她,继续住着。可从那以后,她就没少给我脸色看,甚至还背着我找亲戚们说我“不守妇道”,说我“占着她儿子的房子不走”,试图给我施压。
她从来没关心过孙子的生活。
李浩今年十六岁,正是上高中的关键时期。可是婆婆呢?她从来没管过他一句。李浩想要学费,我得自己想办法去挣;李浩生病了,我一个人带着他去医院;就连过年过节,她都不给孩子买一件新衣服。
可现在,她却一口一个“我的孙子”,甚至拿李浩做借口,说怕我改嫁后孩子改姓。可是她真的关心过这个孙子吗?她要的,不过是个能继承李家财产的“男丁”罢了。
想到这些,我心里越发坚定。她要我赡养她,行,那就得按规矩来。财产该怎么分,就怎么分。
我盯着婆婆,语气不再客气:“妈,咱们把话说清楚。**如果您要我赡养您,那您就得立个遗嘱,把该给浩浩的,给浩浩。**否则,我不会签这个协议。”
婆婆气得脸都红了,重重地拍了下桌子:“你做梦!李家的东西,不能给外人!”
我冷笑了一声:“那您也别指望我每个月拿钱给您。我现在带着孩子,生活已经够艰难了,没那么多钱孝敬您。”
婆婆气得直哆嗦,指着我骂:“你个黑心女人!我儿子尸骨未寒,你就想着分家产!你不怕遭报应吗?”
我心里悲凉,却也彻底死心了。她根本不讲道理,只想着让我吃亏。
见我不松口,她又开始找亲戚们来劝我。
大伯、大妈、姑姑,甚至连远房亲戚都来了,一个个劝我:“秀兰,毕竟是你婆婆,她年纪大了,你多少得尽点孝心。”
我笑了笑,反问:“那她怎么不尽点祖母的责任?她怎么不想着孙子将来怎么办?”
亲戚们被我问得哑口无言。
最终,婆婆见我软硬不吃,恼羞成怒,放了句狠话:“你等着!我就算把房子捐了,也不会留给你们娘俩!”
我没再理她。
03
后来,婆婆果然没有立遗嘱,也没有妥协。她甚至真的去咨询了律师,说要把房子捐出去,或者留给她的侄子,而不让我们母子继承。
可她终究是想得太简单了。李建国的遗产,按照法律,我和儿子都有继承权。她可以闹,可以骂,但她永远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最终,经过法律程序,李建国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婆婆虽然拿到了部分财产,但她始终没能独占。而我和儿子,也终于有了一个安稳的住处。
至于婆婆,我没有再管她。她既然从未真正把我当成家人,那我也没必要再委屈自己。孝顺是相互的,感情也是相互的。
有时候,亲情并不是血缘决定的,而是看你是否真的把对方放在心上。很显然,婆婆从来没有真正把我和儿子当家人,所以,我也不必再去讨好她。
日子还得继续过。我带着儿子,努力工作,努力生活。未来怎么样,我不知道,但至少,我不会再让自己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