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重生厚死”源于孔子的理念

周生南山 2024-03-26 18:27:03

传统社会,与道家“苦生乐死”观念截然不同的是,儒家“重生厚死”,即重视个体生命活着有价值,尊重生命。死后能够实现立德、立功和立言;主张对死者厚葬,甚至倡导守孝三年的伦理观。那么,儒家这一观念又是出自哪里呢?它源自孔子的理念。

儒家的生死观,可以从《论语》中直接了解到。“子路问服事鬼神的方法。孔子道:活人还不能服事,怎么能去服事死人?子路又道:我大胆地请问死是怎么回事?孔子回答道:生的道理还没有弄明白,怎么能够懂得死?”(《论语.先进》)

这是孔子让人注重现世和当下,让世人知道生存活着的意义和目的,消除人们对死亡的忧虑和恐惧。

孔子尊重并爱惜生命,并不惧怕死亡,而是觉得死要有所意义。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这是说,早晨得知真理,要我当晚死去都可以。孔子强调的是,要死得其所,死得有价值。他又说:“见义不为,不勇也”《论语.为政》。孔子认为见到该做的事,即使面临生命危险,也应该挺身而出,绝不怯弱。

他反对的是在生死问题上不负责任的想法和态度,不作无谓的牺牲。孔子讲:“危邦不入,乱邦不居”;他还说:“天下太平就出来工作;不太平就隐居”《论语.泰伯》。他还告诉他的学生子路,赤手空拳和老虎搏斗,不用船只去渡河,这样死了都不后悔的人,我是不会和他共事的。”(《论语.述而》)

孔子担忧和惧怕的是,死后不能青史留名,身后而寂静无声。因此他在《论语.卫灵公》中讲到:“到死名声不被人称述,君子引以为恨。”孔子强调的是“三不朽”永生信仰,人的形体生命虽然结束,但精神永存,薪火相传。

孔子对死的丧礼要用多少时间,而与他的学生之间,曾经有一个争论。

《论语.阳货》记载:宰我问道:“父母死了,服丧三年,时间也太长了。君子有三年不讲究礼仪,礼仪必然败坏;三年不去演奏音乐,音乐就会荒废。陈谷吃完,新谷登场;钻燧取火的木头轮过了一遍(古代钻木取火,被钻的木四季不同。“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有一年的时间就可以了。”

孔子说:“(父母死了,不到三年,)你就吃白米饭,穿花锻衣,你心安吗?宰我说:我心安。孔子说:你心安,你就那样去做吧。君子守丧,吃美味不觉得香甜,听音乐不觉得快乐,住在家里不觉得舒适,所以不那么做。如今你既然觉得心安,你就那样去做吧。”

宰我出去后,孔子说:“宰我真是不仁啊,小孩生下来,到三岁时,才能完全脱离父母的怀抱。替父母守孝三年(《礼记》记载实际上为二十五个月),这是天下通行的丧礼。难道宰我没有从他父母那里得到三年的爱护吗?”

在孔子看来,孩子生下来以后,要经过三年时间的哺育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现代社会,也正是三岁才上幼儿园,不知是否与此关联?因此,父母去世后,也应该为父母守丧三年 。

在此之前,有服丧时间为三年的风俗。只是由于孔子所处时代“礼崩乐坏”,真正实行服丧三年时间的人已经不多了,因此,孔子倡导和重拾服丧三年的“古风”,并把它理念化。

到西汉时,今文经学家创始人戴圣所编《礼记》,将孔子的这一理念纳入四书五经典籍中,使之制度化,成为了我国古代儒家“重生厚死”的孝道丧葬观。

(本文为原创。参考《中国哲学史》、《先秦文学史参考资料》、《论语译注》;图片来自互联网。勿抄袭、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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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生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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