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韩国总统制度

温伯陵呀 2025-01-04 16:48:00

韩国自1948年建国以来,经历了多次政治变革和社会转型。从独裁统治到民主化进程,每一次总统制度的变更都伴随着剧烈的嬗变。

其实,韩国总统制度的历史演变主要经历了四个时期,即李承晚执政时期,第二共和国时期,军人总统时期,民选总统时期。

1948年,李承晚通过间接选举当选为韩国第一任总统,他试图通过修宪实行独裁统治,后被民众干下台流亡美国。这一时期的韩国总统制度显然较不完善。

李承晚下台后进入短暂的议会制时期,也就是第二共和国时期。此时的内阁总理成为韩国最高行政长官,总统权力被严重削弱。

不过,韩国的议会制时期并不久远,很快就迎来了军人总统执政时期。自朴正熙发动政变建立军政府以来,总统权力被无限扩大了,甚至到了无人制辖的地步。全斗焕执政期间也有学有样,继续实行总统的独裁统治。

到了1987年,韩国爆发了大规模社会抗争,要求修改宪法确立公民直选总统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总统任期缩短为5年且不得连任,此后韩国民主政治逐渐完善。

根据韩国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全国武装力量司令,对军队拥有最高指挥权,可决定军事战略、部署军队、任免高级军事将领等,其在政府系统和对外关系决策中代表整个国家。

作为韩国国家最高行政长官,总统负责领导政府各部门工作,通过由15至30人组成并由其主持的国务会议行使行政职能。国务总理是总统的行政助手,总统可任命国务总理和其他政府官员,但国务总理的任免需经国会批准。

在立法权力方面,韩国总统虽然不能直接立法,但拥有法案否决权。总统若认为国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国家利益或政策方向,可予以否决,但国会若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票再次通过,可推翻总统的否决。

在外交方面,总统是韩国对外政策的最高决策者和执行者,代表韩国进行外交活动。他可以完全主导韩国在国际舞台上的立场、与其他国家的外交关系等,这也是为何韩国每位总统上台后的政治立场不尽相同的原因所在。

国会是韩国的最终立法机构,总统和国会之间相互制约。总统可向国会提出立法议案,但国会拥有审议、修改和通过法案的权力,也可对总统进行弹劾,比如这次尹锡悦就遭到了国会的弹劾,甚至还通过了。

韩国的司法机构独立于政府行政和立法机构,总统对司法机构拥有一定的任命权。比如大法院的大法官由总统任命、经国会批准,但司法机构在审判和法律解释等方面独立于总统,不受总统的约束。

根据韩国法律规定,政府官员和政党党首不得竞选总统。如若参选,则必须先辞去原有职务,才能登记为总统预备候选人。但如果担任国会议员的话不需要辞职,也可申请为总统预备候选人。

总统候选人完成登记注册后,可合法开设竞选办公室,负责竞选工作。候选人可以通过悬挂招牌和横幅进行竞选,也可以通过电话或散发名片等形式进行选举活动,以争取选民支持。

看起来韩国总统制度跟美国的三权分立比较类似,但在美国的影响下,韩国诞生了“特别检察官”制度这个怪胎。韩国特别检察官一经任命,其权力就被无限放大,上可调查总统,下可检查平民,成了韩国政治斗争的有力工具。

目前来看,韩国的总统制度与其说是三权分立,不如说是四权并行,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和检察权相互制约、相互负责,共同维护韩国社会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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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伯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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