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威则大威将至”,古往今来歧义百出
湘西的长者沅滨遗老提到一个令人头痛的话题:你怎么理解“民不畏威则大威将至”这句话?
沅滨遗老先生本姓李,有时也称“景聃”,是我在传统文化出版社时结缘到的一位长者。因为崇拜严遵的“耕读”思想,又字号慕平(严遵字君平),40岁那年迁居于沅江之滨,夸父山下,只是他不事稼穑,独爱苗圃,并以此为业,养学交游天下名士。
他的文化素养深厚,感谢他的一路相伴,经常跟我交流一些新奇有趣的话题。当然也有很多问题至今没能达成一致。
我想了好大一会,回答他说:施威者一定是当权者,它跟下一章的“民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表达的意思类似,朱元璋就是看到这句话才“悟道”的();其次,百姓“轻死”的时候,施威者面对的将是“百姓之不治”的上下大溃(王弼语)。
沅滨遗老说:有点意思。但是,既然“威”指的是威权,为何“大威”却来自百姓?你那意思,百姓之“威”,比施威者的“威”大吗?
我反问老人家:最大的力量并非来自权力,而是来自百姓,不是吗——当然这是出于我一时之间感性认知,反正不能理解为老百姓不惧怕威权,老百姓就会有大的威压相继而来,那不就等于老子承认了“百姓活该受欺负了”?那不符合老子思想啊!
为了方便交流,还是把这一章的内容贴出来吧,以帛书甲本《老子》为例:
民之不畏畏,则大畏将至矣。毋狎其所居,毋猒其所生。夫唯弗猒, 是以不猒。是以圣人自知而不自见也,自爱而不自贵也。故去被取此。
他说:看起来有点意思,可备一说吧。老先生就这样,他不赞成时常常说“可备一说”。
他又说,古代的注家都走不出河上公的修身文化套路,似乎难以走出茧裹絮缠的困扰,只得在河上公的基础上,做一些微调,或向内心探求,或向宗教延伸,最典型的就是“道家理论家”成玄英,他把“威”引向经戒科目,认为大威即三涂恶趣,“北都罗酆”之刑法——风刀大刑。
而当下的解读,大多数都把“大威”与“天理”“天道”联系起来,认为可怕的天罚将要来临,走向神秘化,且惩罚谁,也语焉不详,指向不明。
所以,当民不堪其威权刑罚,生无可恋之时,则君民关系严重对立,于是侯王之位“将恐蹶”。
“毋狎其所居,毋猒其所生”,这个“其”是百姓,还是当权者?
当老先生提到这一章时,我就想到了这句话,因为我对其中的“其”字到底是指当权者,还是指百姓?一直犹疑,未能确定。
于是请教先生。先生说:你既然说老子的无为是针对当权者的,那么那个“其”当然指代的是当权者。但似乎你对这一章,却把“其”理解为“百姓”,这就前后不一致了。
你的意思是,当权者不要压缩百姓的生存空间,不要阻塞他们的生计,要让他们生活有保障,活得有尊严,使他们安居乐业,珍惜生命“常畏死”,从而消除乱源,才可能天下太平。
这当然也是老子的主张,但这一章的主旨,我不认为是讲这层意思,而应与“生生之厚”有关,与贪恋权位、醉心于“飨大牢,春登台”,沉迷于奢靡生活有关。
猒,既有“亲近”“玩弄耍”之意,也有“吃饱喝足”“厌恶”之意,且与“厌”“狭”“闸”“亻 甲”等通用,故“毋狎其所居”,就是侯王不要贪恋于“荣观”“春台”;“毋猒其所生”就是不要“求生之厚”。
“夫唯弗猒, 是以不猒”
老先生说,解决了“毋猒其所生”的问题,“夫唯弗猒, 是以不猒”便自然迎刃而解,那就是当权者不奢求“求生之厚”,所以百姓才不会有非分之想。
有的版本写作“夫惟不狎,是以不厌”,语义更清晰。但无论什么样的版本,思想一以贯之,能逻辑自洽,就不会有大的问题。
老先生说:帛书本的“夫唯弗猒,是以不猒”比传本的“夫唯不厌,是以不厌”语义丰满而准确。“弗猒”就是“不猒之”,也就是“不猒生”,有指代宾语,不沉溺于“厚生”。
“是以圣人自知而不自见也,自爱而不自贵也”
我认为“自见”,就是“自现”,恐人不知,故自我表现,自我彰显,引起众人注意。
先生说“亦可”,似乎他在保留意见。于是请教他文中的“四自”各是什么意思?
老先生说,这四个“自”,存在着取舍关系,“自知”“自爱”是老子肯定的,“自见”和“自贵”是否定的。“自见”就是自己的一己之见,难免偏颇,不可执持不放,老子说“自见者不明”,执持于自己的一己之见,那叫陋见,那叫曲士之见,一个人的见识毕竟有所偏狭,所以不可执。
老子说“自知者明”,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那才叫明白,又说“知常曰明”、“见小曰明”,所以,“明”就是“明道”而不偏狭暗昧。
“自爱”与“自贵”。人无不自爱其身者,蝼蚁尚贪生,况乎人?自爱方能趋利避害,自爱方能爱物,此自然之理。
道虽尊,德虽贵,而不自尊其尊,不自贵其贵,因为不自贵,所以为万物所贵。而“自贵”则不然,“自贵”者,是自以为贵,自我显贵,敢为物先,唯我独尊,逞强好胜,耀光行威,高人一等,锋芒毕露,求生之厚。
而“自贵”者,必将“狎其所居”、“猒其所生”,享“春台”“田猎”之娱,重“生生”“厚藏”之养,而厚生者必损寿戕身,“动皆之死地”,“厚藏者必多亡也”。
“故去彼取此”:有道者的价值取向
“去彼取此”的意思很明显,就是去掉那一个,采取这一个。在本章中,就是去掉“自见”“自贵”,采取“自知”“自爱”,这是有道者的价值取向。
但老先生最后提醒说:《道德经》多次强调“去彼取此”,比如12章的“为腹不为目”;38章的“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本章的“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以及26章的“重为轻根,静为躁君”;73章的“勇于敢者则杀,勇于不敢则活”等等,都反映了这种取舍思想,王弼称之为“崇本息末”,可谓得当。
老先生说,这一点你坚持的很好,不可试图在“取”与“舍”之间选取一个“平衡点”。
他说:我提出这个问题,是想说,不可窜如中庸思想来诠释老子之道,既然“去彼取此”,就不存在“叩其两端”的“适中”“适当”“适度”“程度”问题,也就不存在“过”与“不及”的问题,而是两者之中要做一的坚决的“取舍”。
妖言惑众啊
隐文!善。
我的神威如电,光照未来古今[得瑟][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