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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魏司徒崔浩,自恃才略及魏主所宠任,专制朝权,尝荐冀、定、相、幽、并五州之士数十人,皆起家为郡守。
太子晃曰:“先征之人,亦州郡之选也,在职已久,勤劳未答,宜先补郡县,以新征者代为郎吏。且守令治民,宜得更事者。”浩固争而遣之。
中书侍郎、领著作郎高允闻之,谓东宫博士管恬曰:“崔公其不免乎!苟遂其非而校胜于上,将何以堪之!”
魏主以浩监秘书事,使与高允等共撰《国记》,曰:“务从实录。”
著作令史闵湛、郗标,性巧佞,为浩所宠信。浩尝注《易》及《论语》《诗》《书》,湛、标上疏言:“马、郑、王、贾不如浩之精微,乞收境内诸书,班浩所注,令天下习业。并求敕浩注《礼传》,令后生得观正义。”浩亦荐湛、标有著述才。
湛、标又劝浩刊所撰《国史》于石,以彰直笔。高允闻之,谓著作郎宗钦曰:“湛、标所营,分寸之间,恐为崔门万世之祸,吾徒亦无噍类矣!”
浩竟用湛、标议,刊石立于郊坛东,方百步,用功三百万。浩书魏之先世,事皆详实,列于衢路,往来见者咸以为言。北人无不忿恚,相与谮浩于帝,以为暴扬国恶。帝大怒,使有司按浩及秘书郎吏等罪状。
初,辽东公翟黑子有宠于帝,奉使并州,受布千匹。事觉,黑子谋于高允曰:“主上问我,当以实告,为当讳之?”
允曰:“公帷幄宠臣,有罪首实,庶或见原,不可重为欺罔也。”
中书侍郎崔览、公孙质曰:“若首实,罪不可测,不如讳之。”
黑子怨允曰:“君奈何诱人就死地!”入见帝,不以实对,帝怒,杀之。
帝使允授太子经。及崔浩被收,太子召允至东宫,因留宿。明旦,与俱入朝,至宫门,谓允曰:“入见至尊,吾自导卿。脱至尊有问,但依吾语。”
允曰:“为何等事也?”
太子曰:“入自知之。”
太子见帝言:“高允小心慎密,且微贱。制由崔浩,请赦其死。”
帝召允,问曰:“《国书》皆浩所为乎?”
对曰:“《太祖记》,前著作郎邓渊所为。《先帝记》及《今记》,臣与浩共为之。然浩所领事多,总裁而已。至于著述,臣多于浩。”
帝怒曰:“允罪甚于浩,何以得生!”
太子惧,曰:“天威严重,允小臣,迷乱失次耳。臣向问,皆云浩所为。”
帝问允:“信如东官所言乎?”
对曰:“臣罪当灭族,不敢虚妄。殿下以臣侍讲日久,哀臣,欲丐其生耳。实不问臣,臣亦无此言,不敢迷乱。”
帝顾太子曰:“直哉!此人情所难,而允能为之!临死不易辞,信也。为臣不欺君,贞也。宜特除其罪以旌之。”遂赦之。
于是召浩前,临诘之。浩惶惑不能对。允事事申明,皆有条理。帝命允为诏,诛浩及僚属宗钦、段承根等,下至僮吏,凡百二十八人,皆夷五族。允持疑不为。
帝频使催切,允乞更一见,然后为诏。帝引使前。允曰:“浩之所坐,若更有余衅,非臣敢知。若直以触犯,罪不至死。”
帝怒,命武士执允。太子为之拜请,帝意解,乃曰:“无斯人,当更有数千口死矣。”
六月己亥,诏诛清河崔氏与浩同宗者无远近,及浩姻家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并夷其族,余皆止诛其身。絷浩置槛内,送城南,卫士数十人溲其上,呼声嗷嗷,闻于行路。宗钦临刑叹曰:“高允其殆圣乎!”
他日,太子让允曰:“人亦当知机。吾欲为卿脱死,既开端绪,而卿终不从,激怒帝如此。每念之,使人心悸。”
允曰:“夫史者,所以记人主善恶,为将来劝戒,故人主有所畏忌,慎其举措。崔浩孤负圣恩,以私欲没其廉洁,爱憎蔽其公直,此浩之责也。至于书朝廷起居,言国家得失,此为史之大体,未为多违。臣与浩实同其事,死生荣辱,义无独殊。诚荷殿下再造之慈,违心苟免,非臣所愿也。”太子动容称叹。
允退,谓人曰:“我不奉东宫指导者,恐负翟黑子故也。”
初,冀州刺史崔赜、武城男崔模,与浩同宗而别族,浩常轻侮之,由是不睦。及浩诛,二家独得免。赜,逞之子也。
辛丑,魏主北巡阴山。魏主既诛崔浩而悔之,会北部尚书李孝伯病笃,或传已卒,魏主悼之曰:“李宣城可惜!”既而曰:“朕失言,崔司徒可惜,李宣城可哀!”孝伯,顺之从父弟也。自浩之诛,军国谋议皆出孝伯,宠眷亚于浩。
【原文华译】
北魏司徒崔浩,自恃才略及北魏主的宠任,专制朝权,曾经举荐冀州、定州、相州、幽州、并州五州之士数十人,第一次做官就直接做郡守。
太子拓跋晃说:“之前征召的人,也是州郡一时之选,他们在职已久,勤劳还没有得到回报,应该先用他们补郡县之缺,以新征者代为郎吏。况且郡守县令,是直接治理民众,应该用有经验的人。”崔浩坚决争取,最终还是用了他的人。
中书侍郎、领著作郎高允听闻,对东宫博士管恬说:“崔公不能免祸了吧!为了达到他无理的目的,而与上方争胜,后果他怎么承受!”
北魏主拓跋焘任命崔浩为监秘书事,派他与高允等共同撰写《国记》,说:“务从实录。”
著作令史闵湛、郗标,性格巧佞,为崔浩所宠信。崔浩曾经注《易经》及《论语》《诗经》《尚书》,闵湛、郗标上疏说:“马融、郑玄、王肃、贾逵所做的注解,都不如崔浩之精微,乞请没收境内诸书,颁布崔浩所注,令天下学习。并请下令崔浩注解《礼记》《左传》,令后生得观正义。”崔浩亦举荐闵湛、郗标有著述之才。
闵湛、郗标又劝崔浩将所撰《国史》刻在石头上,以彰显直笔。高允听闻,对著作郎宗钦说:“闵湛、郗标所干的这些事,分寸之间,恐怕就是崔门万世之祸,我们这些人也一个都剩不下来!”
崔浩竟听从闵湛、郗标的建议,刻石立于城郊天坛以东,方百步,用劳力三百万。崔浩书写北魏之先世,事情翔实,列于十字路口,往来看见的人,议论纷纷。北人无不愤恨,纷纷向皇帝控告崔浩,说他暴扬国恶。皇帝大怒,命有司调查崔浩及秘书郎吏等罪状。
当初,辽东公翟黑子有宠于皇帝,奉使并州,收受贿赂布千匹。事情败露,翟黑子找高允商量:“主上问我,当以实告,还是死不承认?”
高允说:“您是帷幄宠臣,有罪就老老实实承认,或许还能被原谅,不可再次欺罔。”
中书侍郎崔览、公孙质说:“如果承认,罪不可测,不如不承认。”
翟黑子埋怨高允说:“你怎么诱人就死地!”进宫见皇帝,不以实对,皇帝怒,杀之。
皇帝命高允教授太子经书。等到崔浩被逮捕,太子召高允到东宫,留他住宿。第二天一早,与他一起入朝,到了宫门,对高允说:“入见至尊,我自会引导你;至尊有问,你就按我教你的说。”
高允问:“出了什么事吗?”
太子说:“进去就知道了。”
太子见了皇帝,说:“高允小心缜密,但是身份微贱;文章都是崔浩写的,请赦免他一死。”
皇帝召见高允,问:“《国书》都是崔浩写的吗?”
高允回答说:“《太祖记》,前著作郎邓渊所写;《先帝记》及《今记》,臣与崔浩共同写的。但是崔浩所领的事多,总裁而已;至于著述,臣多于崔浩。”
皇帝怒道:“高允的罪甚于崔浩,怎能得生!”
太子惧,说:“天威严重,高允小臣,迷乱失次而已。臣之前问,都说是崔浩所为。”
皇帝问高允:“是像太子说的这样吗?”
高允说:“臣罪当灭族,不敢虚妄。殿下以臣侍讲日久,哀悯臣,想要救臣一命罢了,实际上他没有问过臣,臣也没有说过这个话,不敢胡言乱语欺骗您。”
皇帝回头对太子说:“直哉!此人情所难,而高允却能做到!临死不易辞,信也;为臣不欺君,贞也。应该特赦他,作为表彰。”于是赦免高允。
于是拓跋焘召见崔浩,当面诘问他。崔浩惶惑不能回答。而高允事事申明,皆有条理。皇帝命高允写诏书,诛杀崔浩及僚属宗钦、段承根等,下至僮吏,共一百二十八人,全部夷灭五族;高允迟疑不写。皇帝频频派人催促,高允乞求一见,然后再写。
皇帝让他进见,高允说:“崔浩的事,如果还有其他什么罪,非臣敢知;如果只是对陛下触犯,罪不至死。”
皇帝怒,命武士逮捕高允。太子为之求情,皇帝怒气才平息,说:“没有这人,要多死数千人。”
六月十日,皇帝下诏,诛杀清河崔氏与崔浩同宗者,无论远近,及崔浩姻家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全部灭族,其他从犯则只诛杀当事人。将崔浩装载在槛车内,送到城南,卫士数十人向他撒尿,呼声嗷嗷,闻于行路。宗钦临刑前叹息说:“高允是圣人吗!”
过了几天,太子责怪高允说:“人应当见机行事。我打算救你不死,已经有好的开始,而你却不听,激怒皇帝如此。每次想到,使人心悸。”
高允说:“历史,本身就是记人主善恶,为将来劝诫,所以人主有所畏忌,谨慎自己的举措。崔浩辜负圣恩,以私欲没其廉洁,爱憎蔽其公直,这是崔浩的责任。至于书朝廷起居,言国家得失,这是为史之大体,未为多违。臣与崔浩确实是一同做了这件事,死生荣辱,不应该两样。诚荷殿下再造之慈,违心苟免,非臣所愿也。”太子动容称叹。
高允退下后,对人说:“我不听太子的指导,是怕辜负翟黑子的缘故。”
当初,冀州刺史崔赜、武城男崔模,与崔浩同宗而别族;崔浩经常轻侮他们,由此不睦。等到崔浩伏诛,二家独得免。崔赜,是崔逞之子。
六月十二日,北魏主拓跋焘北巡阴山。拓跋焘既诛崔浩,而后后悔,正好北部尚书、宣城公李孝伯病笃,传言说已死,拓跋焘哀悼说:“李宣城可惜!”既而说:“朕失言,崔司徒可惜,李宣城可哀!”李孝伯,是李顺的堂弟,自从崔浩伏诛之后,军国谋议皆出于李孝伯,宠眷亚于崔浩。
【学以致用】
01,决定一个人命运的是修养,非学识
我之前讲过,读书就要做到像崔浩這樣的,
我的意思是,读书就应该懂天文,地理,中医,知人情, 这背后有很多规律是想通的
而不是像我这种偏科,从小学,甚至是出了学校之后,学校之前的东西全部都忘,都用不上。反倒是进入社会之后,开始自学易经,中医,毛选,心学等内容,反倒是随时都在致用。
可是,即便如崔浩这种学识渊博的人,依旧栽在“人性”的弱点上
什么弱点呢?
膨胀,虚荣心
崔浩的地位太高了,被拓跋焘抬的太久了,久到认为自己的意志就应该得到执行,不用考虑后果
比如:与太子在人事方面的争权
比如:写北魏国史,也相当于写拓跋氏的家族史,可以先不告诉拓跋焘,刻在石头上让所有百姓看到,拓跋焘却是最后一个知晓的。
湛、标上疏言:“马、郑、王、贾不如浩之精微,乞收境内诸书,班浩所注,令天下习业。并求敕浩注《礼传》,令后生得观正义。”浩亦荐湛、标有著述才。
湛、标又劝浩刊所撰《国史》于石,以彰直笔。
这又跟交友有关系了
你身边的朋友是什麼人呢?
是友直友谅友多闻?还是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呢?
崔浩交了闵湛、郗标这两个朋友,这两人顺着崔浩的欲望,鼓励他的欲望,再放大他的欲望,最终将崔浩满门送上了断头台。
所以,学识归学识,修养归修养
从儒家角度看,最终还是得回到知止,诚意,正心这条脉络上来
湛、标又劝浩刊所撰《国史》于石,以彰直笔。高允闻之,谓著作郎宗钦曰:“湛、标所营,分寸之间,恐为崔门万世之祸,吾徒亦无噍类矣!”
宗钦临刑前叹息说,高允是圣人吗?
高允是的,因为他做到了知止,诚意,正心。
稻盛和夫有个终极问题:“作为人,何为正确?”
这个问题的终极答案,我认为就在《大學》里面。
02,没有什么绝对安全,一切按照良知办事
允退,谓人曰:“我不奉东宫指导者,恐负翟黑子故也。”
高允是圣人吗?
你能做到像高允这样,你也是圣人。
高允对自己曾经与翟黑子说过的话负责,这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不欺骗死人
同样也意味着,自己曾经与别人说过的道理,当某一天这些道理轮到自己身上的时候,依旧有效
前文笔记中提到过,我在股权激励领域听到老师一句很重要的话:人要进的去,也要出的来。
道理讲在别人身上,要求别人的时候是容易的,可是,当轮到自己的时候,自己的那些道理还在吗?还在坚守吗?如果别人看不到呢?
你看,翟黑子没有听高允的话,被拓跋焘杀了。 当高允面临同样的境遇,高允依旧按照自己曾经的原则(价值观)实话实说,这就是说自己所做,做自己所说了。
翟黑子没有照实说,被杀了,高允实话实说,却反而保住了性命
所以呢,一个人能不能安全“着陆”全靠运气,你只能凭着大是大非的原则去走,同时让别人感知到你的原则是很明确的。至于结果如何,遇到了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