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大祸了!山东聊城,81岁老人打死一只大“老鼠”向村民炫耀

阿亮谈人生 2024-11-25 17:39:43

山东聊城,一位81岁的王老伯在田地里发现一只“大老鼠”,随手用锄头打死后,还拎着到处炫耀。没想到这只“老鼠”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麝鼠!被邻居举报后,王老伯被警方带走。违法就要承担法律后果,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2020年的一天,山东聊城的王老伯像往常一样,背着锄头下地干活。虽然已经81岁高龄,但身体依然硬朗,每天都会到自家种的菜地里忙活。

那天,王老伯正在地里锄草施肥,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抬头一看,发现一只体型硕大的“老鼠”正在啃食菜叶。

“这么大的老鼠,今晚有下酒菜了!”王老伯看着那只“大老鼠”,嘴里嘀咕着。他举起手中的锄头,瞄准目标,一下子就把这只“老鼠”打死了。

王老伯平时就爱显摆,这回逮到这么大的“老鼠”,更是按捺不住炫耀的心情。他放下手里的活计,抓起“老鼠”的尾巴,乐呵呵地往村里走去。

“快来看啊,这老鼠够大的吧!得有两斤多重!”王老伯遇到村民就显摆。村民们也纷纷围过来看稀奇,有人还说要晚上去他家喝酒。

可事情在这时出现了转折。村里有个跟王老伯平日关系不太好的邻居看到这一幕,觉得王老伯太过张扬,一气之下报了警。

警方接到举报后来到现场,起初也没觉得这事有多严重。可等专业人士一看,这那是什么老鼠,分明就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麝鼠!

王老伯被带到派出所后,一脸茫然:“我种了一辈子地,打死过那么多老鼠,咋这回就犯法了?你们管得也太宽了吧!”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

警方耐心解释这是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可王老伯哪懂这些,一个劲地摇头:“我要是知道这是啥保护动物,打死我也不敢动啊!”

王老伯是个实在人,一年到头种地也攒不下多少钱。这下可犯了愁:一来是真不认识这麝鼠,二来是没想到会惹上这么大的麻烦。

2.

法律分析

这起案件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麝鼠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捕杀。不认识保护动物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2、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环境保护法要求,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维护生态平衡。即使是为了保护庄稼,也不能随意捕杀野生动物。

4、虽然当事人年事已高,但法不容情,违法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懂法律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理由。

最终,法院判决:王老伯犯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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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亮谈人生

简介:听他人故事,看世间百态,品人情冷暖,悟人生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