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你老公主动追我的,还骗我说自己单身!现在你来找我要钱?你怎么不管管你老公!”接到这个电话,王倩气得浑身发抖。这究竟是一场什么样的骗局?法院会如何评判这种情况?
1.
案情回顾
2019年9月,离异女子王倩(化名)通过网络认识了大江(化名)。
初次见面时,大江表现得极为绅士,两人因都有过婚史而倍感亲近。
大江深情地说:“我等了三十多年才遇见你这样的女人。”
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大江来到王倩家中。“亲爱的,你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我们在一起吧。”在大江的甜言蜜语中,两人发生了亲密关系。此后,王倩将大江视为自己的另一半,对未来充满期待。
2020年4月19日,王倩做检查时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激动地把这个消息告诉大江,然而大江的回复却让她如坠冰窟:“这个孩子来得不是时候,你还是把他打掉吧。”
从那以后,大江的态度急转直下。当王倩需要去医院引产时,打了好几个电话大江才来医院。更令人震惊的是,大江在《流产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竟然写明自己是王倩的“丈夫”。
手术后,大江彻底消失了。王倩独自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这场打击让她精神几近崩溃,经常以泪洗面,后被诊断为抑郁症。更让王倩难以接受的是,她后来才知道大江早已结婚,一直在欺骗她。
王倩提供了长达42页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证明两人确实是恋人关系,并证实大江确实隐瞒了已婚事实。而大江在上诉时辩称:“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引产是她自己的选择。”
2.
法律分析
本案的关键争议点在于:
1.大江的欺诈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
民法典明确规定,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大江故意隐瞒婚姻状况,导致王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并因此怀孕引产,这种欺诈行为直接导致王倩遭受身体和精神双重伤害。
2.损害赔偿的范围认定
法院需要综合考虑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精神损害等多个方面。由于大江的行为导致王倩不得不进行引产手术,并因此患上抑郁症需要治疗,这些损失都应当由大江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大江应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医疗费用、误工费及营养费共计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大江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
案件看法
网友们纷纷表示:“这种男人太可恶了,骗身又骗心,害得人家又是引产又得了抑郁症,真应该判他更重的赔偿!”“法院判得对,就该让这种男人付出代价,让那些想玩弄别人感情的人长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