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他在张家川县吃牛肉面,竟然在里面发现了一个疑似老鼠头,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目前警方发布情况通报:视频系摆拍,消息不属实。
此前根据网传视频显示,一份外卖面食旁边,有一动物头骨。视频发布者评论区称是老鼠头:“饭店老板都哭着下跪了,外面的饭还是少吃。”
这条视频曝光之后立即引发热议,不少网友指责食品安全问题,不过在媒体介入之后,尝试着与视频发布者联系,不久后这则视频被删除。
目前,张家川县警方通报,牛肉面汤里发现疑似动物头系谣言,网友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杨某兵工友王某龙将工友吃剩的鸡头骨与自己的牛肉面餐盒摆在一起,其拍摄视频后上传工友群,杨某兵看到后未经核实发到社交平台。不实信息的相关调查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表示:又是摆拍,为了博眼球真的是什么都做得出来,改天真吃出异物就老实!
那么,该怎么看这些事情呢?
1、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恶意造谣传谣的要面临法律责任!
首先,《网络安全法》第12条第二款明确要求,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不得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不得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等等。
所以说,公民固然享有言论自由,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大家在网络上在发表言论的时候,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否则存在伪造捏造事实的,引发不良社会舆论的,将要面临法律责任。
司法实践中,在网络上造谣传谣的,通常涉嫌寻衅滋事,要么涉嫌治安违法,要么涉嫌刑事犯罪,所要面临的法律后果存在很大的区别。
举个简单例子,在这起事件中,如果警方介入之后,认定张某兵只是造谣的,情节不严重的,没有上升到刑事犯罪层面,对他只是治安处罚。
此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发布不实信息或视频,被点击的次数或被转发的次数,达到一定的数量,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警方则会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目前警方通报只是说谣言是怎么产生的,对张某兵涉嫌不实信息正在调查中,至于说,他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相关人员面临什么样的处罚还没有披露!
2、平台方面也应该尽到审核义务,避免虚假信息传播,引发不良影响!
首先,根据互联网有关规定,自媒体发布的内容不得是法律禁止的信息内容,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自媒体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辟谣机制,发现微博客服务使用者发布、传播谣言或不实信息,应当主动采取辟谣措施。
同时,除了要建立不实信息防范机制之外!对于虚假信息的,应当视情节采取警示、限制发布、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有关记录,履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义务。
所以,在这起事件中,发现不实信息的,相关平台应该及时进行警示、限制发布等等,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反如果放任不管了,导致事态恶化的,有可能面临系列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等!
最后,造谣全凭一张嘴,辟谣累断腿!这些年在网络上利用摆拍制造事件和噱头的事情不少,可以说浪费了社会资源,导致社会对立,也给当地相关店面以及机构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所以这种行为应该严厉制止,否则会直接影响社会风气,为了流量不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