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杭州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半挂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导致轿车上4名人员当场死亡,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
目前,官方发布正式情况通报:事发11月14日凌晨5时许,209国道广西横州市横州镇永盛加油站路段,一辆半挂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
目前,事故造成轿车上4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横州市主要负责人已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大货车仗着车身大的优势,为所欲为,已经成为公害!现在都是大货车司机们开的太快了,遇到紧急情况就刹不住车了,给多少家庭造成了伤害,逝者安息
还有不少网友爆料:现在的大货车,半挂车,超速超载,违反交规,抢灯占道,随意变道,不保持车距、边距的现象很普遍,希望交通管理部门监督整治好此类现象,确保一方安全
安全带都没有用?轿车上4人死亡,是车速过快还是会车时双方都是开远光灯?还是疲劳驾驶?还是开车时不够靠右行驶?期待真相!
还有不少网友纷纷呼吁:要加强对大掛车大货车司机的监管,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有没有疲劳驾驶的因素?到底是大货车的责任?还是轿车方面的责任?警方将介入调查并作出责任认定!
首先,短短几天时间又发生如此严惨重的交通事故,实在令人心痛!已经导致轿车上4人死亡,事故太惨烈了,警方介入调查之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在这起事件中,不管是不是网友猜测的大货车方面存在安全隐患,不规范驾驶行为,还是轿车方面存在违规驾驶,存在疲劳驾驶。警方介入之后将进行实地勘察,并询问大货车司机,确定事故责任!
2、货车司机如果对事故要负责任的话,还有可能涉嫌侵犯犯罪!
首先,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类犯罪!根据交通肇事罪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不满5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造成死亡3人以上不满6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本事件中,因为这起事故已经导致轿车上4人死亡,如果认定大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就很有可能要涉嫌刑事犯罪!
此时,从量刑的角度来看,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至少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肇事司机应该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造成人身损害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丧葬费等费用。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213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说,在民事赔偿方面,被害人家属可以要求肇事司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用等等。并且,由保险公司先承担责任,超出部分应该由肇事司机来承担!
最后,事故的教训很惨痛!这起致4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令人痛心,相关部门应迅速彻查原因,做好善后工作,同时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这么严重的事故,小编能不能认真一点,横州写成杭州,第一眼就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