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儿子带人深夜闯入农家院落,农妇疯狂拨打27个报警电话求助无果。这起发生在河南新乡的“入室行凶反杀案”,令人震惊!闯入者死亡,防卫者获死缓,到底是谁对谁错?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2009年7月,河南新乡市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一起震惊乡里的命案引发热议。事情要从17天前说起。
7月2日上午,清河集村9名村民联名前往封丘县纪委,举报村支书许洪振的贪腐问题。当晚,许洪振的儿子许振军得知消息后,开着奥迪车从城里带来五六个人,后备厢装着木棍,专程“拜访”举报者。
“你们和我回趟家。有人告我爹,你们和我一起去敲敲他。”许振军说这话时,浑身散发着威胁的气息。
当晚,许振军一伙人先后去了几个举报者家中,对他们进行殴打和威胁。来到张好峰家时,许振军等人强行闯入,将张好峰的妻子常卫云打得头破血流。
“嫂,没你事。张好峰,你出来吧。”许振军等人刚开始还装作客气,但很快就动起手来。常卫云为保护丈夫,硬生生挡下了对方的铁锨和砖头,将他们推出门外。
“我怕,怕也没办法,我得救我的家人。如果他们打死我丈夫,怎么办?”常卫云事后说道。
报警后,许振军神奇地“消失”了。他的单位称他出差不在,村委会也说他不在家。警方始终找不到他。
17天后的7月19日晚,许振军又来了。这次他带着人再次闯入张家,手持棍棒砍刀。当晚9点38分到12点,常卫云疯狂拨打了27个报警电话,包括110、派出所座机和所长私人手机,可是无人来管。
在无助的情况下,张好峰父子与闯入者发生激烈冲突。最终,许振军被砍中要害,失血过多死亡。张好峰父子则因此被捕入狱。
2.
法律分析
这个案件涉及几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1、正当防卫的判定。根据《刑法》,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防卫行为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2、入室行凶的性质认定。《刑法》规定,深夜持凶器闯入他人住宅实施暴力,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3、警方不作为的问题。《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对群众报警必须及时处置,玩忽职守将承担相应责任。
4、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当防卫案件的司法解释》,判断防卫是否过当,要综合考虑侵害的手段、强度、危害程度等因素。
最终,法院判决:张好峰父子故意杀人罪成立,不构成正当防卫,二人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