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确保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区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供给潜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科学合理统筹增量和存量建设用地,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城镇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利用管理,科学编制、统筹兼顾、重点保障、消化存量,提高供地率,确保我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有序、稳步实施。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386.59公顷(含市岷东新区100.93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68.13公顷(含市岷东新区26.33公顷),住宅用地55.39公顷(含市岷东新区6.53公顷),工业用地143.12公顷,其他用地119.95公顷(含市岷东新区68.07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市岷东新区供应土地100.93公顷,占全区土地供应总量的26.11%;甘眉工业园区南区供应土地82.28公顷,占全区土地供应总量的21.28%;眉山经开区新区供应土地64.1公顷,占全区土地供应总量的16.58%;眉山“中国泡菜城”供应土地72.13公顷,占全区土地供应总量的18.66%;崇礼镇供应土地29.82公顷,占全区土地供应总量的7.71%;其他镇供应土地37.33公顷,占全区土地供应总量的9.66%。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落实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能源等土地供应,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产业园区集聚,推进眉山“中国泡菜城”、眉山经开区新区、甘眉工业园区南区和重点集镇建设。
(二)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土地开发利用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集发力,充分发挥土地的杠杆作用,化解产能过剩环节,严把土地关,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坚持计划优先保障,充分发挥土地计划、规划的调节作用,重点解决重大项目用地问题和保障性项目用地。标本兼治去库存,不断完善房地产土地供应制度,实施有保有压的土地保障政策。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继续推行创新土地供给政策,提高“标准地”供地比例;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一地一策,分类推进消化处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结合“亩均论英雄”等,采取多种方式盘活低效促进提升。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加快国有土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发挥价格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土地配置的透明度,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实行拍卖方式出让;工业用地实行挂牌方式出让,推行工业弹性供地;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但不能单独成宗开发建设的零星土地(3亩及以下),按市场价实行协议出让。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供地计划有效执行。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供地计划有效执行。进一步完善区发改、住建、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全力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
(二)积极强化服务措施,确保供地效率质量。供地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重大项目用地、民生项目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完善土地供应监督机制,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强化土地供应项目审批,严把土地供应规模和供应方式,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严格落实土地供应、开发利用、闲置预警制度和低效利用,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加强计划实施的规范供地程序。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土地政策,规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调动社会各界监督作用,严格按照土地供应程序,规范做好土地供应工作,进一步健全土地供应集体决策机制。
(四)建立健全供地计划动态评价管理机制。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区住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镇(街道)和园区做好计划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