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如果没有约束,就会更加猛烈的盘剥劳动者。而一切所谓的“创新”,要么是以提高劳动效率的方式体现,要么就是以降低劳动报酬的方式体现。这是一位劳动关系专家所说的名言。对照两个案例,其实我们可以看到违规违法用工的新花招,那么劳动者应该如何应对呢?
老员工遭降薪,被辞在工位要轻生,外包用工制如何被利用?一名在某银行已经工作7年的员工,在被要求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再去同另外一家签署续约时,情绪失控,最终试图轻生,被推上热搜。但是他可不是银行的正式员工,他们在银行内部仅仅被称之为外包派遣员工。在劳动合同的完善性、劳动福利、薪酬待遇方面,同银行的正式员工相差甚远。

但是仅仅如此吗?即使待遇不同,想想还算稳定,员工呆了下来,后来银行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又开始要求员工签字放弃在分行中心的工龄,不要补偿,代价是同银行另外部分重新签外包合同,每月降薪到3000元。
员工于是崩溃了,拿着绳子到自己工位上方准备悬梁。当然在工作时间做这个行为肯定不会成功的,可以说员工主要是表明了自已的态度。后来行内多人将其从工位上救下。之后警方接到通报过来之后,该中年男性员工还跪地磕头,要求帮其伸张权益。
碰到这个事件该如何处理呢?其实报警解决不了问题,因为警方是不会涉足劳动纠纷的,他们仅仅是处理紧急事务。如果觉得不公平,就是三个部门,要么当地的金管局、要么是劳动仲裁部门、要么去法院起诉。但是后两种方法都是需要在员工不同意之后,被辞退才能采取的行动。

看看上市银行的年报,员工的职工薪酬是多么的高啊。但是在银行内部的收入分配确实不合理,基层员工的薪酬可能距离平均薪酬还很远,上面的干部级别越高,拿到的薪酬水平就越高。收入之间的差距非常之大。而这些外包员工薪酬则更少,同时五险一金等社保待遇也更低。
金管局作为银行主管部门,确实从金融稳定角度,会要求管理的,有可能要求银行不能如此处置事件。当然银行如果解除同外包公司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给到足额赔偿,那么员工仍然可以去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外包用工本来是临时用工下的劳动方式,但是却现在被滥用,被无限制用工时间拉长,变成了单位降低用工成本、降低用工风险的长效方法。所以提醒劳动者:即使人生就是这样,即使选择从做牛马开始,也要做一个有前途的牛马岗位。
沈阳多家公司招聘要求无薪“试岗”,后续还接着实习期和使用期?记者发现,在沈阳不少单位,尤其是那些非常容易上岗的简单岗位,现在又兴起了一种新用工方式,就是无薪“试岗”。在试岗期限内,劳动者是没有工资的,有的话,也仅仅是午餐补贴。例如一些客服岗位、看店的岗位等等。

沈阳这些公司的“试岗期”,这个3~7天的期限内是白用工,不给工资的。然还不仅仅是如此,他们在试岗期后面,还创造了所谓的实习期,期限一般又定为3~6个月。实习期肯定是只给实习费,有可能还不给缴纳社保五险一金。
在实习期之后,是不是又继续再来个试用期?此时工资又可以打一个8折?如果这样算一算,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劳动者在第1年,有可能都拿不到正常工资,反而是没有薪酬的白干,加上实习费加上打折的试用期工资,而且还没有任何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这不就是违法劳动法的非法用工方式吗?

这也有点忒无耻了!为了多剥削一下劳动者的价值,这完完全全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者一告一个准,而且要求对方给出惩罚性的两倍工资。如果没有工资标准,就按照本地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计算。所以鼓励劳动者,留下证据,例如录音视频等,去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权益。一些单位在想办法盘剥劳动者时真是下功夫了,沈阳当地劳动部门该出动主动打击了!既然不是一家公司这么干,那说明有可能在当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这个歪风邪气一定要打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