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五年,就是从2020到2024年,我国股市经历了剧烈震荡,基本上散户的亏损还是很明显的。根据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发布数据,2024年散户平均亏损率达42.7%,超80%的个人投资者连续三年未实现盈利。
违法类型
平均处罚金额
违法所得比例
再犯率
财务造假
1200万元
0.8%
43%
内幕交易
380万元
1.2%
67%
操纵市场
2100万元
0.5%
52%
最近披露了一起案件,让股民投资者也是摇头不止。有曾经的科研人员疯狂炒股欠债,结果拿机密资料售卖泄密叛国,最终被判死刑。刘某在上一份工作时,但是他在某机密单位的科研院做研发工程师,他掌握的都是涉密内容和国家机密,在他离职时候都已经拷贝了大量资料。

之后就职于某投资机构,借用岳父岳母妻子的名字开设证券账户疯狂炒股,即使他在行业中得到“内幕消息”,还是持续亏损。之后就开始向亲朋好友借钱,甚至到了套现信用卡的程度。最终让自己债台高筑,无力挽回。于是就开始了叛国之路,将资料向境外情报机构高价售卖。结果他被戏耍了,人家以低价收购的材料。结果刘某又想方设法弄了一批涉密材料,又去境外进行高价兜售,最终被抓获判处死刑。
炒股把自己炒成叛国的,这也可能是国内第1例。人生的齿轮变化从炒股票开始,“如果他不去投资机构任职,如果他不违规炒股票,如果他亏损了及时斩仓,如果他转仓后痛定思痛,再也不碰股票”,那么有可能不会犯下那么大的罪,不会两次去偷窃国家机密材料,去同境外情报机关卖材料。

但是为什么在我国股市投资容易亏损呢?其实与我国上市公司发生风险的概率高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24年A股退市公司达43家,创历史新高,其中72%涉及财务造假或违规担保。最终的结果不仅仅是散户投资者亏钱,而且机构投资者也亏损,2024年公募基金平均收益率-18.6%,私募基金清盘数量同比激增67%。
就以最近最典型的上市公司东方集团为例,带上了ST帽子,随时都可能退市,但是其在过去三年虚增利润42亿元,而且上市公司16亿存款神器的"消失"了,6.29亿募集资金去向也成谜?股价从2020年的8.3元暴跌至2025年的0.64元元,近20万投资者血本无归。但是在背后,我们能看到一场教科书级的资本骗局。

一、造假手法揭秘虚构贸易循环:通过关联公司制造虚假交易流水,三年虚增营收28亿元资金腾挪术:利用"存单质押-贷款-再存款"套路,掩盖16亿存款被冻结事实审计合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三年出具无保留意见,收取审计费超2000万元。
二、监管滞后暴露制度缺陷:2023年已出现75万元债务违约,但2024年仍入选"全球富豪榜"。名列第812位,财富总值300亿人民币。证监会2025年才立案调查,距首次违规间隔18个月。
三、面临的追责困境:实际控制人张宏伟还未受刑事强制措施,投资者集体诉讼程序也尚未启动。到目前为止,审计机构国内著名的大华所,仅被处500万元罚款,在财务造假的这三年,他们的上市审计报告都出具了无保留意见,至今也无专业人员被吊销资格。

每年拿着高额的审计费,帮助造假上市公司保驾护航,有可能也会遭到投资者的集体诉讼,相关主办人员也有可能被取消执业资格。
这无时无刻不刷新着在新证券法颁布之后的造假记录,普通投资者损失严重。东方集团的事情在很早都已经爆发了,德先生也曾经写过文章,现在东方集团的财务造假不仅仅是一个行政管理问题,更应该是一个刑事追责问题。在证监会的材料新规即将实施的当下,它会成为未来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衔接的第1单案件吗?
对比中外法律,例如美国《萨班斯法案》规定:CEO对财报虚假陈述最高可处20年监禁。在大幅提高处罚标准的2023年的《证券法》中,财务造假顶格处罚仅1000万元。其实德先生更建议,还是要严刑峻法,例如对造假实控人适用《刑法》第161条"违规披露罪",取消缓刑适用。在民事上推广"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集体诉讼机制。
历史不会重复,但总会押韵:1929年美国股灾催生了《证券法》,2001年安然事件孕育了《萨班斯法案》。今天的A股,同样需要一场刮骨疗毒式的法治革命。唯有让造假者倾家荡产,才能让投资者重拾信心——这或是中国股市凤凰涅槃的唯一路径。
想一想伟大的牛顿,是多么的聪明,现在物理学,天文学,数学都是他创立的,晚年也曾经因为股票投资而破产,原因也是因为没有监管的市场造就了巨大的漏洞,遇到了诈骗式的投资。再次表达,严刑峻法才能遏制A股市场上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如果想让a股有走上牛市之路,法治环境先要整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