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无情”原来是一句古语,这就难怪被错误理解了千百年。

风在校文化 2025-03-06 17:32:41

元朝,郑廷玉在《后庭花》第四折中写道:“这两个都不待秋后取决,才见的官府内王法无情。”这句话表达了法律的严酷和不讲情面‌。

但,我们一直把“不讲情面”简单理解成“不讲道理”,甚至于发展到“法庭不是讲理的地方,而是讲证据的地方”奇谈怪论。

讲证据不就是为了讲理吗?

无,在古语中代表事物起因,问题原因,各种原理。譬如,《道德经》中:“无名万物之始”,特指:无、体现出来万物的始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特指:天下万物“由因而起由果而终。”

再看如下图所示:无极、太极、有极的关系。

再看“有为法”特指根据问题结果导向采取的方式方法,譬如,执法目的为了城市整洁,合不合理不重要。

再看“无为法”特指通过分析问题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的方式方法,譬如,执法目的是为了城市整洁并有利于民生便利,首先需要合理再合法。

这一切,都在说明,古老“无”是名称,不是形容词。它代表事物起因、问题原因、原理。也就是现代概念表达的“因”,以及对事物起因的探究。

譬如,无为=对事物起因的作为,特指对事物内因的探索发现。

无为而治=科学治理。

那么“王法无情”,说的是:国家法律要分析问题原因的情况,理清因果逻辑关系。而不是机械的套用法律法规。

这恰恰与老子“法令滋长盗贼多有”相吻合。其含义,过多的制定法律法规只能滋长“以法谋私的盗贼”。

如果再把“王法无情”错误理解成“国家法律不讲情面”的机械执行。我们就会觉得法律的邪恶,古文中的“恶法”,甚至于“依法谋私”跟猖獗。譬如搬走孩子些作业的座椅执法,就很荒唐。

大家好好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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