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下而上”观察北朝村民与朝廷官府之间的关系与往来

默扉 2023-03-14 19:56:29

“村”对于中国人而言一直都有着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中国有句老话,“往上倒三代,都是农村人”,然而遗憾的是,学术界对于“村”的研究仍然非常薄弱,即便是如今对县级行政机构以下的社会的研究和重视有所提升的情况下,其范围和程度依然有很大的局限性,尤以北朝为甚。

北朝本就处于一个上乘混乱的五代十国、下启强大繁盛的隋唐时期的特殊时代,其特殊性也致使北朝留下的书面资料相对较少,而众多学者的研究视野也因此而受限,长久以来并未找到方法上的突破,关于北朝的研究也大多集中在制度的上层研究,而侯旭东老师的这本《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朝廷、州县与村里》可以说正是一本跳出思维定式、回归下层基础去探索中古时期普通人日常生活的“查缺补漏”的社会史断代研究专著。

正如侯旭东先生所言,“对中国学者而言,在研究中忽视‘村落’的根源不是来自于近代,而是自古以来的传统。……我们在厘清当代学者的思考方式之外,还要仔细辨别提供给我们资料的那些作者们的立场与角度”,历史研究正是这样一个思辨、探索、去伪存真的过程,找回被遗忘的世界里的历史真相,对于已有的研究结果也持有一份保留态度。

基于此两点,我们可以看到侯旭东老师在此书中以严谨的史学研究理论、独特的研究视角以及丰富的史料运用进行呈现,书中通过对大量传世文献与佛教造像记、碑铭墓志、竹简等研究,建立起国家制度与“村落”之间的联系,让聚光灯重新投射到那个“被遗忘的世界”当中;而对于已有的研究结果,包括西方视野下的中国农村研究,以及日本学者对于这一领域的研究和观点,侯旭东老师也提出了部分不同意见,比如对于日本学者谷川道雄“豪族共同体”的观点进行了清晰且有力的驳论。

据可查证的文献资料考证聚落称为“村”,始见于三国时期,在此之前存在着名为“聚”、“丘”的定居点,而后中国历朝历代多采用编制“乡里”的方式来控制民户。北朝又有所例外,除了主流论断中的邻、里、党的“三长制”管辖,被众多学者所忽视的乡里编制也是广泛存在的。侯晓东老师发现北朝时期的一些造像记中已然提到“村”,虽未具体明确“村名”,但也可由此肯定,“北朝时期北方各地都存在村落,且‘村’成为当时自然聚落的通称”,而且,北朝时百姓们生活的村落也并不偏远,在城镇的周边以及重要的交通线路附近也都广泛存在着。

与此同时,村落与朝廷的行政治所并非固定不变的,而是处在互动、转换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流动性的,普通的村落可能因为设县等活动而升为治所,治所也可能由于迁徙、对治理成本和效率的考虑等原因被废弃成一般村落。书中对这种关系的转换进行了角度非常新颖的观察和讨论,同时也借此谈到了对于施坚雅提出的市场体系理论的重新认识,即“市”的迁移依随于治所,位置也是依附于治所,由此可以看出,“就中国的市场体系而言,在实行集中市制的漫长时期中,行政是第一位的主导因素,塑造并支配市场的设置、结构与运作,今儿影响到百姓的生活”。

北朝的“三长制”是朝廷统治基层的重要制度,但三长这一职衔责任重风险大,既不为人所艳羡,以不被人所重视,甚至做过“三长”的都鲜少有人愿意把这一职衔刻在墓志上,参加造像活动也不愿著名身份,以此暗示自己的身份地位在村落日常生活中不足挂齿。这种现象也反映出当时朝廷与民间的某种紧张,三长在当地牧守工作颇见成效的同时,也被百姓视为朝廷的爪牙,此类事例多如牛毛,他们是朝廷伸到民间的触角,不得不做出很多有违百姓利益的事情,长期以往,“三长”作为官方代言人,在民间的处境日趋尴尬。

除了“三长制”,“乡里”则是北朝时期的另外一种行政建制,而北朝的“里”又有所不同,除了具有确定的地域范围,同时也显示出明确的教化色彩,名称多是依据儒家思想确定以表示朝廷所表彰的“孝义忠节”,从而推行和弘扬儒家的观念教化,这也使得“乡里”在北朝政治生活中具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

“三长”是朝廷伸向民间的触角,“乡里”是朝廷在民间推行教化的工具,实际上,无论是哪种行政建制,都是朝廷、官府与村民关系的一种直接反映,这些也都如实反馈在村民们的造像记当中,他们的态度与好恶都直接体现在这些记录当中。

有意思的是,书中写到了这样一种现象,在村民的造像记中,他们更乐于用“村”来界定造像活动的参与者,而既非“三长”亦非“乡里”,侯旭东老师对此分析说,“在非官方的场合,百姓们并不理会作为地域概念的‘乡里’与作为户口组织概念的‘三长’……他们对世代生活其中的实际聚落‘村’普遍显示出强烈的认同”,由此可见,当时朝廷的管理触角和教化推进虽然颇见成效,但其对基层的控制依然有着很大程度的局限性,百姓对其依赖与质疑之间的矛盾现象普遍存在。

同样存在“矛盾点”的还有“市”的地位,市在朝廷眼中无足轻重,在城乡居民生活中的作用却体现在很多方面,“市”不仅是买卖交易之所,它还有着“多重身份”,比如,“市”是君子无故不观的“市井”之地,也是官方选定的处决囚犯的刑场,朝廷和官府通过“刑人于市”来明刑立威。

实际上,无论是三长、乡里,还是“市”与“民”,都是朝廷、官府与民间关系的一种反映,侯旭东老师在这本书中另辟蹊径、眼光向下聚焦于村民的层面,为了解当时的社会、政治以及村民生活提供了一个非常独特且重要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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