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村民因祖坟被毁阻拦施工,要求赔偿1000万精神损失费

雪峰说法 2023-10-09 17:30:38

福建福清,施工队修建高速公路时,当地村民上前阻止,并提出索赔1000万,理由是有5个祖坟被挖机挖掉,施工队:我们根本没挖到骸骨,而且已支付过征地补偿。村民:征地补偿和这不是一回事,挖到骸骨要另外赔,最少最少不得低于25万!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人物均为化名)

犇牛建设公司通过招投标,承揽下一个大工程,在福清范围内修建一条高速公路,可在路过一处村庄时,却被当地一户陈姓村民所阻拦。

陈氏表示,公司的施工地段,有他们家族5坐祖坟,必须先赔偿才能动工,因被陈氏所阻,工程延期几个月,双方多次协商后,公司只能乖乖支付一笔征地补偿款。

付完钱后,陈氏在征地补偿协议上签字确认,公司也如愿办理施工许可证,随后请来挖机动工,可在途径陈氏祖坟路段时,却再次遭遇困难。

陈氏用彩条布,将一处施工地段围起来,声称此处是他们祖坟所在地,要想动工需另外再付一笔钱,公司觉得不可理喻,没有答应他们的要求,并安排挖机施工。

陈氏自然不可能日夜守着,等他们再次到此处查看,挖机已将黄土挖开,现场景象和别处并无不同,陈先生等兄妹一起赶到此处阻止继续施工,并声称自己家祖坟已经被挖。

施工队负责人李勇感觉莫名其妙,出面和他们交涉,他表示现场根本没有挖到坟,也没有任何遗骨,怀疑陈氏所说祖坟的真实性。

可陈氏兄妹不依不饶,坚称祖坟就在此处,之所以现场没有遗骨,可能有2个原因:一是祖坟年代久远,最远的一个都有几十年,骨头可能已经腐化;二是挖机将遗骨连同黄土,一并挖走并倒掉。

陈氏兄妹的要求很简单,祖坟被人挖掉,根据当地风俗,是十分犯忌讳的事情,施工单位必须赔偿他们精神损失费,且他们一开口就是1000万。

李勇着实被他们索要的金额吓坏,干工地这么多年,从未见过要这么多的,而且李勇觉得,之前已经支付过征地补偿,陈氏不得再要赔偿。

可陈氏不愿退让,双方僵持不下,工程进度也被耽误,陈氏见施工单位态度坚决,索要的赔偿逐渐降低,从1000万依次降低到300万、50万、35万,李勇仍然不愿赔偿。

最后,陈氏兄妹开出低价,一座祖坟5万,总价25万,一分不能再少,施工单位还是不愿接受,表示最多再给3万,陈氏兄妹找来媒体曝光,希望能解决此事。

面对记者,施工队表示,现场确实没有挖到骸骨,且已经支付过一次补偿,陈氏也无法拿出证据,证明现场有祖坟,因此不可能再赔,陈氏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起诉施工队。

事情曝光后,瞬间引发舆论热议,有人觉得陈氏兄妹开价1000万,简直是狮子大开口,其真实目的根本不是什么精神损失,就是想趁机发财,和敲诈勒索无异。

也有人支持陈氏,表示他们如此有底气,说明确实有祖坟,现场找不到遗骨,可能真是施工队将骸骨连同泥土一起挖走倒掉。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首先,陈氏兄妹索要赔偿,须提供相关证据。

陈氏兄妹主张祖坟被挖索要赔偿,须提供相关证据,既然前期施工方已经给过赔偿,这也可以佐证,那块地确实属于陈氏,里面是否有关于祖坟的约定,相信一查便知。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时,不仅会对房屋、植被、土地进行赔偿,也会对坟墓进行约定,很多地方都有明确标准,比如安徽六安规定,农村迁坟单棺2000元一座、双棺元2500一座、棺木墓穴3000元一座。

福清即便比六安经济更发达,标准不会超过太多,即便按6000元一座祖坟计算,施工方愿意给3万元赔偿,已经算是非常优厚的条件,足以显示其诚意。

2.其次,陈氏兄妹的行为,尚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陈氏兄妹索要1000万赔偿,虽然令人瞠目结舌,但他们使用的手段比较平和,主要是通过协商、媒体报道,并准备起诉施工方。

根据刑法理论,敲诈勒索需要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并足以使人陷入恐惧心理,陈氏兄妹的行为,尚达不到威胁程度,故不宜认定为犯罪。

当然,若陈氏兄妹纠集人员阻拦施工,造成施工队巨额损失,甚至直接扣押施工队机械,或采取更加激烈的手段,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或寻衅滋事罪。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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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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