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知识课:员工不辞而别可以索赔吗

安波课堂 2025-01-27 13:44:54

员工不辞而别可以索赔吗?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一、生产经营损失。例如员工负责关键项目突然不辞而别,导致项目停滞延误,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如合同违约,赔偿项目逾期收益损失等。

·二、招聘及培训成本。用人单位为招聘该员工所支出的费用,如招聘广告费用、猎头费用等,以及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投入的费用。若员工未履行完约定服务期就不辞而别,用人单位可就这些成本进行索赔。

·三、商业秘密泄露损失。若员工在离职后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或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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