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爱吃西瓜 ■素材:张金宝
(本人用第一人称写故事,素材有原型,但情节有所演绎,请勿对号入座!)
1975年,那还是一个懵懂的年纪。
我叫张金宝,家住江城县东庄村,15岁的我,整天骑着父亲的永久牌自行车在村里横冲直撞。那年的夏天,我永远都忘不了,在东庄村的路口,我骑车撞到了对面林家的女儿林巧云。
当时巧云才13岁,小小的个子,一声惊叫还没出口,就被我撞倒在地上。她的左腿立刻肿了起来,脸色煞白。我手足无措,连忙跑去找她爹林老根。
林老根是村里的老教师,看到女儿受伤,脸色铁青:“张金宝,你这个莽撞鬼!”他抱起巧云就往医院跑。
医生说巧云的左腿骨裂,需要卧床休养三个月。我爹赔了一百多块医药费,这在当时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林老根黑着脸收下钱,却再也不愿意搭理我们家。
“金宝啊,你要记住这个教训。”我爹叹了口气说道。
没想到,第二个月,林家就搬走了。据说是林老根调去了县城的学校教书。从此,我再也没见过林巧云,只是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个让我愧疚的女孩。
十年过去了,我在江城县砖厂上班,虽然收入不错,却一直没有成家。我大嫂王秀兰整天为我的婚事发愁。
大嫂知道这个消息后,笑得合不拢嘴:“我就知道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其实那天约你们在茶馆见面,是我和巧云商量好的。她总说,要给你一个当面原谅的机会。”
十年前的一场意外,让我们失散;十年后的一场相亲,让我们重逢。这大概就是命运吧。婚礼那天,林老师特意从床上起来,亲自把巧云的手交到我手里。
“金宝,”林老师红着眼睛说,“我把巧云交给你了。你要记住,她的腿是因你而伤,你这辈子就要对她比对自己的命还珍惜。”
我点点头,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巧云穿着白色的婚纱,美得像个仙女。虽然走路还是有点跛,但在我眼里,她的每一步都走得那么优雅。这一次,我发誓要牢牢地牵着她的手,再也不让她摔倒。
“金宝,你知道吗?”新婚之夜,巧云靠在我肩上轻声说,“其实那年在医院,我经常能看到你躲在走廊的转角处。每次看到你愧疚的样子,我就在想,这个男孩子一定有一颗善良的心。”
巧云说得对,有些事情看似是偶然,其实是命中注定。就像那年夏日的相撞,成就了我们后来的相逢。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当年没有那次意外,我和巧云或许就是两条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又是一年。每天清晨,我都会骑着摩托车载着巧云去医院上班。路过东庄村的老槐树时,我们总会不约而同地看那棵树一眼。它依然挺立在那里,见证着我们的故事。
这天傍晚,我去医院接巧云下班。刚到医院门口,就看见她站在那里等我。夕阳的余晖洒在她身上,勾勒出她清瘦的身影。这个温柔的女子,用一颗宽容的心,治愈了我十年的愧疚。
“金宝,”巧云忽然说,“你说我们的孩子以后会不会问,爸爸妈妈是怎么认识的?”
我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她的意思。搂着她的肩膀,我说:“我们就告诉他,这是一个关于骑自行车的故事。”
巧云笑了,眼里闪着幸福的光芒。阳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融在一起,就像我们的人生,已经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