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打1400公里顺风车逃单”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男子逃单后拉黑车主,车主随后报警
车主刘先生和父亲准备从北京自驾去湖南旅游,在哈啰平台上顺路接了一名男子,全程1400公里,开了25小时,车费加上高速费总计为2800多元。由于刘先生不经常使用哈啰平台,在出发时未点“确认上车”,从而给了乘客取消订单的机会。
该男子自称是在KTV工作的,因昨天晚上应酬饮酒过多,所以就在刘先生车辆后排休息。刘先生觉得一路上和他聊得挺好,他也挺不容易的,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还给他买了面包和水。
达到目的地后,刘先生发现订单已被取消。该男子表示自己没那么多钱,公司财务要早上9点上班,稍候给车主微信转账,刘先生同意了,当时的时间是早上7点。下车后,刘先生还请该男子吃了饭,万万没想到,该男子吃完饭后竟以上厕所的名义跑路了,还拉黑了刘先生的微信,随后刘先生就报警了。更搞笑的是,该男子跑路是打的滴滴,结果滴滴车费也没付,后来滴滴司机也报警了。由于滴滴司机只损失了几十块钱,就不打算追究了。
哈啰方面回应:将协助车主挽回损失
报警后,根据刘先生手机里的照片,结合当地监控,成功找到了该男子,又通过平台大数据找到了他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联系到该男子时,该男子否认了车费的事情,警察也没办法去找他。
事后,刘先生联系了哈啰客服,哈啰客服表示:如果民警不出示备案证明的话,他们不能提供该跑单男子的详细身份信息。
8月12日,哈啰方面向媒体回应称:已核实到相关订单,并已限制乘客发单资质,在未归还订单费用前,该乘客将无法用车。哈啰方面表示,无论如何,都将协助车主挽回损失,同时也再次提醒行程双方不宜脱离平台交易。
律驰驾道观点
一、逃单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民法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该男子的逃单行为,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秩序性,同时也伤害了车主的善意和信任,是对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的严重践踏。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车主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二、逃单行为可能适用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如前所述,逃单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制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该男子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平正义。
合同违约责任:车主与乘客之间通过哈啰平台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乘客在享受服务后拒不支付费用,构成了对合同的根本违约。车主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乘客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车费、高速费及因此产生的合理损失。
三、车主可向法院起诉追回损失
车主在遭受损失后,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车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订单信息、支付凭证、聊天记录、警方调查材料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乘客承担民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保护车主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该男子的逃单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也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该男子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和合同违约的双重责任。同时,车主也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无论是作为服务提供者还是消费者,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诚实守信地进行交易,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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