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2020年12月26日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进行了较大的修改。本文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2010年1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以下简称“2011年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12月30日修正-法释〔2022〕5号,该修正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2022年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解释”)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自刑法修正案(十)、(十一),对两罪名的新旧规定进行比照,供大家交流、探讨,如有错漏请予以指正。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前后,《刑法》的新旧规定比照。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前,即2021年3月1日前,《刑法》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1、《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200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即2021年3月1日起,《刑法》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新法与旧法相同部分,用删除线予以区分,修正的,用下划线予以区分。
1、《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刑法》规定新旧比照。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①《刑法》条文删除了罚金具体金额的规定,但罚金的具体金额直接通过《2022年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解释》第9条第1款予以规定。②新增“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的量刑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③新增第三款,对于“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情节,直接新增为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集资诈骗罪:①《刑法》原为3个量刑幅度(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20万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现修正为两个量刑幅度(数额较大,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②《刑法》条文直接删除了罚金具体金额的规定,但罚金的具体金额直接通过《2022年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解释》第9条第2款予以规定。③集资诈骗罪的单位犯罪,原规定在第200条,修正后直接新增为第192条第2款,规定单位犯罪。④特别说明,集资诈骗罪规定可处死刑,于刑法修正案(九)中删除。
二、《2011年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解释》与《2022年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部分规定的新旧比照,此处仅针对《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罚金的规定进行比照。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部分规定的新旧比照。
1、《2022年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解释》第3、4、5条,规定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其他严重情节”,相对应的金额、情节。
2、《2022年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解释》第9条第1款,对罚金金额作了明确规定,提高了罚金的金额。
3、《2022年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解释》第14条,不再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自然人犯罪、单位犯罪的定罪量刑数额,自然人与单位犯罪适用相同的量刑数额。
(二)集资诈骗罪部分规定的新旧比照。
1、《2022年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解释》第8条,规定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相对应的金额、情节。
2、《2022年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解释》第9条第2款,对罚金金额作了明确规定,提高了罚金的金额。
3、《2022年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解释》第14条,不再区分集资诈骗罪自然人犯罪、单位犯罪的定罪量刑数额,自然人与单位犯罪适用相同的量刑数额。
三、以下为图表,图表仅是对规定的整理,不作为司法解释的直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