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我替你报税了,扣32万税。”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静钢说文 2025-03-19 10:14:59

江苏的小蔡,一个普通却才华横溢的年轻人,早早就升上了销售总监的宝座。可升职的喜悦并未持续太久,小蔡很快就发现,自己的工资竟成了“空头支票”。

销售提成、绩效奖金,这些本该属于他的劳动成果,却被公司一拖再拖。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四年,账上被公司拖欠的薪资已经累计超过了百万元。

小蔡并非软弱之人,他多次找公司理论,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等来的却是一封冰冷的辞退通知。那一刻,小蔡的心仿佛被寒冰刺痛,他拍案而起,誓要为自己的权益而战。

劳动仲裁,这个原本陌生的词汇,如今却成了小蔡的救命稻草。他毅然决然地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拖欠的工资、绩效考核奖金、销售提成,并因非法解除合同赔偿经济损失。

经过漫长的一裁两审,小蔡终于赢得了官司。公司被迫向他支付欠薪、奖金、提成和赔偿金,总金额超过百万元。那一刻,小蔡仿佛看到了曙光,他以为一切都结束了,自己终于可以松一口气。

当小蔡兴冲冲地去查询账户余额时,却发现实际到账的金额比预计少了30多万。原来,公司在支付时,作为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了个税,一次性扣除了32.7万元。

小蔡愣住了,他无法理解,这笔钱是4年累计的,凭什么要按照1年的标准扣税?他立刻去找公司理论,但公司态度强硬,直接告诉他:“不服你去找税务局!”

他转头找到了税务局。他提出异议,认为这笔钱是4年的工资,应该按照“全年一次性收入”分摊到4年来计算个税,而不是一次性扣税。

可是税务局的回复却让他更加崩溃。税务局表示,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按照现行个税规定代扣代缴,没有问题。一次性支付的工资收入,税法认定就是按支付当年合并计算个税。

小蔡彻底怒了,他决定再次走上法庭,为自己讨回公道。这场官司,不仅仅是为了那30多万税款,更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益。

法庭上,小蔡据理力争,他引用了《财z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指出劳动赔偿金属于对劳动者的补偿,不属于工资性质,因此符合规定的部分可免征个税。

他强调,税局将4年工资合并计为1年收入计算个税,加重了劳动者负担,有违税收公平原则。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蔡的诉求合理。法院最终判决,

认定税局将4年工资合并计算税款不符合税法公平原则,责令重新核算税款。这一判决,无疑是对小蔡的巨大支持,也是对他四年w权之路的最好慰藉。

案后,税局经复核后,确认小蔡多缴税款,最终退还了4.7万余元。这一刻,小蔡终于松了一口气,他的坚持和努力得到了回报。

这场维q之路,对小蔡来说,无疑是一场艰难的考验。他不仅要面对公司的无理拖欠和辞退,还要应对税务局的严格规定。好在他从未放弃,始终坚信自己的权益应该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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