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底线!上海,12岁男孩独自去药房买感冒药,店员见他一个人,配了19盒药

静钢说文 2025-03-24 10:40:28
三月的上海飘着细雨,杨天攥着父亲的医保卡冲进小区药房时,白大褂的店员正在给货架上的西洋参贴价签。少年鼻尖泛着红,额前碎发被汗黏成绺,像只淋湿的麻雀。

"我感冒了,嗓子痛,头也疼。"他踮脚把医保卡推过柜台,声音还带着变声期的沙哑。店员瞥了眼这个够不着柜台的男孩,指尖在键盘上翻飞:"要见效快的还是温和的?"没等回答,各色药盒已在玻璃台面上堆成彩色丘陵。

杨天盯着那些烫金药盒上的外文说明,像面对天书。店员的笑纹里藏着刀光:"这个消炎,那个止咳,搭配吃三天准好。"扫码枪的红光扫过19盒药,总价1760元的数字跳出来时,杨天正盯着门外梧桐树的新芽——那抹绿多像去年春游时,班主任说的希望的颜色。

回家路上,塑料袋勒得他手心发红。父亲杨先生看到药山时,紫砂壶盖哐当撞在桌沿。"谁让你们卖这么多药给孩子的?"药房的日光灯管嗡嗡作响,店长正在整理处方单,"价格都标着呢,自愿购买。"玻璃柜台映出杨先生扭曲的脸,像哈哈镜里的怒目金刚。

这场荒诞剧在法律条文里早有伏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如未拆封的药盒,静静躺在法典里。杨天作为消费者,本该拥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可那些拗口的药名与外文说明,在他12岁的世界里不过是彩色积木。更遑论《未成年人保护法》筑起的堤坝,在利益洪流中溃不成军。

"我们按症状给药。"药房的辩解轻飘飘的,像随风散的柳絮。可《药品管理法》第十三条明明写着:销售者须准确提供药品并说明用法。19盒药的用量足够治愈整个班级的感冒,店员却忘了最该开的其实是"责任心"这剂良药。

杨先生举报后的第七天,监管部门来人时,药房门前的电子屏正在滚动促销广告。穿制服的调查员在货架间穿梭,如同在迷宫中寻找真相。街坊们聚在橱窗外观望,张阿姨摇着蒲扇:"现在药房比超市还会推销,上次我买钙片,非塞给我三盒维生素。"

网络上的声浪更高。有母亲晒出孩子被推销的儿童保健品,有老人展示买降压药搭售的护肝片。

每条评论都像一粒止痛药,缓解着公众对医疗诚信的焦虑。当药房从治病场所变成销售战场,当白大褂沾染了铜臭,我们失去的何止是1760元?

四月的晨雾里,杨天终于康复。他站在阳台看上学路过的同学,书包在晨光中跳跃。父亲把剩下的药整理进纸箱,药盒上的日期新鲜得刺眼——这场春天的感冒,竟让某些东西提前过期。

相关部门最终认定药房存在过度销售行为,处罚通知贴在药房门口那天,电子屏换回了天气与用药提示。杨先生没再去理论,只是把经历写成帖子:"我们教会孩子警惕陌生人,却忘了告诉他们,穿白大褂的也可能藏着陷阱。"

这起事件像片退烧药,让社会暂时退热。可当我们在药房遇见推销时,当孩子在柜台前迷茫时,需要的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医者仁心的回归。毕竟,药箱里可以没有19盒感冒药,但人间不能没有良知这剂万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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