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沈阳的一个寻常夏夜,月光如水,静谧中透着几分不安。2022年8月15日的凌晨,当大多数人还沉浸在梦乡之时,程志明却刚刚结束了一天的辛劳,踏着夜色归家。他的心中满是对家的温暖期盼,却未曾料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正悄然降临。
程志明踏入小区,手刚触及钥匙,准备开启那扇通往安宁的门扉,一只庞大的金毛犬突然从暗处窜出,如同幽灵般悄无声息。未等他反应过来,那犬已张开血盆大口,狠狠咬住了他的右手。
剧痛如闪电般撕裂神经,鲜血如泉涌,顺着臂膀汩汩流下。那一刻,恐惧与绝望如潮水般淹没了他,灵魂仿佛被抽离,只留下肉身在这无尽的黑暗中挣扎。
求生的本能驱使着他,程志明环顾四周,目光锁定在楼道里一根废弃的铁管上。他迅速抄起铁管,与这发了疯的恶犬展开了殊死搏斗。金毛犬似乎被某种莫名的狂躁所驱使,非但不退缩,反而更加凶猛地扑咬。铁管在激烈的交锋中显得力不从心,程志明感到力不从心,生死一线间,他瞥见了邻居窗台上的一把果木剪,那成了他最后的希望。
他奋力一搏,抄起果木剪,用尽全身力气朝恶犬砸去。每一击都伴随着他心中的怒吼,每一次碰撞都是生与死的较量。在十几分钟的激战后,恶犬倒下了,但它的獠牙已在程志明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他的右手血肉模糊,惨不忍睹,那是他勇敢自卫的见证,也是这场无妄之灾的残酷烙印。
医院里,灯光惨白,程志明躺在病床上,右手被厚厚的绷带包裹,腕骨的粉碎性骨折让他痛不欲生。医疗费如天文数字般赫然在目——22536元,每一个数字都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切割着他的心。九天的住院时光,对他而言,既是身体上的煎熬,也是心灵上的磨砺。
本以为这场噩梦会随着出院而终结,却不料,真正的风波才刚刚开始。出院那天,狗主人黄海峰如幽灵般出现在程志明的面前,手中挥舞着狗的血统证书,理直气壮地要求赔偿:“你这条狗价值4万元,你把它打死了,必须赔偿!”言语间,没有丝毫对程志明伤势的关切,只有对金钱的贪婪和对责任的逃避。
程志明闻言,怒火中烧,差点晕厥。他强忍着伤痛,质问道:“我这儿还躺在医院呢,你就来找我要赔偿?你的狗把我咬成这样,你不道歉就算了,还找我赔钱?”黄海峰却颠倒黑白,一口咬定是程志明主动挑衅,将拴着的狗打死,甚至荒谬地声称程志明的伤是撞门框所致。
事发地点没有监控,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程志明无奈之下,只得将黄海峰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黄海峰则反咬一口,提起反诉,要求程志明赔偿名犬损失。这场官司,如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充满了人性的较量与法律的博弈。
法庭上,证据如铁,警方记录、就医记录、伤情鉴定……一桩桩、一件件,都证明了程志明的无辜与黄海峰的失职。法院根据《民法典》第128条,认定程志明确实遭到犬只攻击,属于正当防卫。考虑到击杀价值不菲的名犬可能超出必要限度,法院也判决程志明承担部分责任,需赔偿黄海峰狗死亡损失的40%,即16000元。
判决一出,网友哗然。有人愤慨:“4万的狗就能随便咬人?主人的责任才是最大的!”有人不解:“狗咬人,人反击,凭什么还要赔钱给狗主人?”
在这场风波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法律的裁决,更是人性的光辉与阴暗。黄海峰的贪婪与逃避,程志明的勇敢与无奈,法院的公正与权衡,都在这场事件中展现得淋漓尽致。
程志明虽然反击过猛,但那是为了自保,是人性在绝境中的爆发。法院的判决,既维护了受害人的权益,也警示了狗主人要管好自家的狗。它告诉我们,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正义。
当我们再次面对这样的困境时,请不要慌张。先保护好自己,然后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在这个世道上,讲理的地方终究还是多的。而每一个讲理的地方,都是我们心中那片温暖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