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为持续近两年的“订婚强奸案”画上句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人席某某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索要彩礼的诉求也被法院驳回。
这起案件曾因“订婚”标签引发全网争议,有人质疑“女方骗婚”,有人叫嚣“婚约即默许”。
如今,法律用详实的证据链和清晰的逻辑,撕开了这场闹剧的真相——
性同意,从来不是一纸婚约能绑架的权利。
2023年1月,席某某与被害人通过婚介相识,5月1日订婚,约定彩礼18.8万元(已付10万元及戒指)。5月2日下午,悲剧发生:席某某在女方明确拒绝婚前性行为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从卧室到客厅,从电梯到楼道,监控拍下了女方挣扎、呼救、点燃窗帘试图逃生的全过程;案发后,她冲出房间报警,手腕淤青、情绪崩溃的细节,更成为刺痛人心的铁证。
法院判决书里,每一个细节都指向同一个真相——暴力与强迫。
事前拒绝:女方多次表明“不接受婚前性行为”,席某某明知却蓄意突破底线。
事中反抗:
被害人拉下窗帘、抓挠推挡,手腕淤青记录暴力痕迹;
点燃窗帘、逃至13楼呼救,监控拍下席某某拖拽她的画面;
行车记录仪中,席某某承认“敢做敢当”。
事后反应:
女方当场痛哭报警,DNA鉴定证实床单遗留精斑;
席某某母亲公开隐私信息,反被法院训诫“二次伤害”。
最关键的是:法院强调,处女膜是否破裂与强奸认定无关,医学共识早已推翻这种荒谬逻辑。
案件发酵时,曾有传言称“女方索财不成反告强奸”。但法院查明——
女方早已退还10万元彩礼及戒指至婚介机构,男方拒收;
法院两次督促领取,席某某仍置之不理,被批“无理缠讼”。
这场闹剧,不过是施害者试图用舆论掩盖罪行的卑劣手段。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轩然大波,是因为它戳中了传统观念中最扭曲的痛点:
有人觉得“订婚即默许”,甚至将彩礼视为“性权利交易”;
有人用“骗婚”污名化受害者,却对暴力视而不见。
而法院的判决,掷地有声地宣告:
“妇女的性自主权,不因恋爱、婚约、彩礼而打折!”
无论关系如何亲密,违背意志的性行为就是犯罪;无论舆论如何喧嚣,证据和法律才是唯一的标尺。
席某某的母亲曾在法庭上拒绝配合缓刑监管,她的偏执何尝不是一种警示?
当“家丑不可外扬”的旧观念,撞上“法治不容私刑”的新秩序,我们更需要清醒——
暴力就是暴力,不会因“婚约”镀上一层合理化的金边;
真相就是真相,不会因谣言和网暴被篡改分毫。
这起案件的终审,不仅是对施暴者的惩罚,更是对社会的一次普法教育:
尊重女性意志,才是婚恋中最基本的文明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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