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公务员网友,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提问,“考上公务员,就不能保留农村集体成员身份?也就无法申请宅基地?”。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正式回应:
“一般情况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及其离退休人员,不能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这是怎么回事?:
1. 省农业农村厅,明确回复,这些情形才能取得集体成员身份。
-原生产队、生产大队、人民公社的成员
- 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收养的子女
-基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将户口迁入的
-因国家建设或其他政策性原因,依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接收和安置的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云南省农业厅,还重点指明,本集体成员身份的认定,必须在本集体组织,进行过事实上的生产和生活。1. 对公务员,不公平?有人会说,个人成为公务员后,为什么就不能保留农村集体成员?这多少有点不公平吧?对于这个问题,专家们是这样回答的:“公务员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意味着他们已经不再需要,依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等财产,作为基本的生活保障”2. 不影响继承,房子还是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规定,“成为公务员后,个人将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失去集体成员身份的是“个人”,并不涉及其子女家人,这意味着只要你户口,不主动迁出,那么你们家还是能保留宅基地。另外,不要忘了宅基地的“地随房走”原则,考上公务员,不影响继承房子,继续使用宅基地。当然,如果你老早就迁出了,只是有钱了,想回家建大别墅,我劝你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