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
几场酒局,改写了24人的人生,这是今年2月初发生在云南大理州的真实案件。
2月6日,包括剑川县四套班子3名主要领导在内的多名领导干部参加在大理州委党校举办的为期5天的培训。
培训期间,24名参训人员相互邀约,多次违反干部教育培训纪律及学员管理规定,未经请假,私自外出,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有人喝多,酒后失德失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此事因此被曝光。
从本案来看,有这么几个特点:
1、涉及人员众多涉及的人员既有州里的人员,又有县里的人员,包括5名正处、2名副处、8名正科。
州里的人员有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主任、州广播电视台台长、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州委组织部党建办主任。
县里的人员就更多了,剑川县四套班子成员,包括县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县委常委,还有7名乡镇党委书记以及其他9名参与人员。
2、上提一级办理虽然该案涉及的人员中,最高级别就是正处级,从干部管理权限来看,都属于州里管理的干部,但是此案是上提一级进行查处,由省纪委监委以事立案。
有人可能会说,县长难道不是省管干部吗?有的地方,县长确实是省管干部,比如江苏,但大多数地方,县长还是市管干部。
3、处理速度极快2月6日培训开始,10号结束的,一共是5天4晚,晚晚有酒局,一天不得闲。事情被曝光后,2月17日,省纪委监委对此事立案调查,23号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拍摄了专题警示教育片。
由此可见,当地一是反应速度非常快,二是调查过程非常快,三是处理结果出来非常快,效率非常之高!
4、处理结果严重此次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处理结果分为七个档次
(1)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
1、给予剑川县羊岑乡党委书记张振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2、给予剑川县金华镇党委书记谢文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2)党内严重警告,免职
1、给予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仕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2、给予剑川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茂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3、给予剑川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沙溪镇党委书记张燮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职务
4、给予大理州委组织部党建办公室主任杨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3)党内严重警告,调整职务
给予大理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李炳奇党内警告处分,调整职务;
(4)党内严重警告
1、剑川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给予剑川县马登镇党委书记赵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给予剑川县甸南镇党委书记谢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党内警告
1、给予大理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苏生林党内警告处分;
2、给予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成明党内警告处分;
(6)诫勉、书面检查
1、给予剑川县象图乡党委书记李玉根组织诫勉;
2、给予剑川县老君山镇党委书记李庆虹组织诫勉;
3、对剑川县弥沙乡党委书记张仙花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7)批评教育
对违规参与聚餐饮酒、情节轻微的其余9人给予批评教育等处理。
4个单位被问责:
1、给予剑川县委、大理州委党校通报问责,责令向大理州委作出书面检查;
2、责令大理州委组织部向大理州委作出书面检查;
3、责令剑川县委组织部向剑川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11名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给予剑川县委书记李增堂谈话诫勉问责;
2、给予大理州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赵育文、副校长阮正德,大理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李建兰、副校长宋应华书面诫勉问责;
3、对其余6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诫勉、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
作风问题无小事,这些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但却无视“八项规定”要求,顶风作案,行为极其恶劣,影响极坏,极大影响了领导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理应受到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