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诺言》再度翻红,这要多亏了郭有才的倾情演绎,他那独特的声线,似乎是在声嘶力竭呐喊着底层大众的心酸生活,让人听了满心触动,随即各路主播纷纷效仿,让这首30年前的老歌,再度走进大家的视野里。
不能说郭有才的火完全是靠这首歌,但是这首歌确实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以至于网友自发为他宣传诺言火到哪个省了,如今郭有才已经成为一千多万粉丝的大咖,更是在直播当中收获了大量打赏。
歌曲的作词者,公开发声,她觉得郭有才让这首歌翻红,自己是很感谢的,但是歌曲本身创作不易,也是有版权的,日常的传唱没有问题,但是在知名网红上,凭借歌曲来获得高额打赏的话,这就可以当做一种商业行为。
而对于商业行为的话,是需要付费的,就好比很多电影当中,需要用到之前的词曲,也都是需要经过创作以及演唱者的同意,才能够发行,否则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在这个角度来说的话,郭有才是该给创作团队协商下,给予一些费用。
国内的版权意识这几年才渐渐得到重视,现如今各大视频平台与音乐平台,均是需要成为会员才能正常使用,这里就可见如今的付费趋势,平台都是需要去跟原创作者进行洽谈购买的。
也有不少人提出质疑,首先歌曲是很多人在传唱,为什么只逮住郭有才,按照创作者的意思,只要开通了打赏就是算商业行为,理论上这些人都是侵权,但是忙不过来啊,只能逮住名声最响的了,再者别的人打赏有限,也就不多深究了。
还有人觉得,郭有才作为带火这首歌的草根,与歌曲本身是双赢的事情,他的演唱使得歌曲名气大增,促进了歌曲往后的商业化空间,但是他的本质只是个人表演,大家也只是感怀于他个人的卖力演出才打赏,并没有跟歌曲产生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