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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尚存诸多不稳定因素,公安机关首要任务是维护政权稳定。1949年,周恩来总理在首次全国公安会议座谈会上强调,“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1950年,第二次全国公安会议要求公安部门坚决镇压反革命。1957年,《人民警察条例》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倾听群众意见,致力于为人民服务。1958年,时任公安部部长的罗瑞卿首次提出“警民关系”一词,形容公安人员与群众之间初建但互信、共融的关系。同年,电影《今天我休息》展现了警察一心为民的正面形象,警民关系空前融洽。然而,随后的十年浩劫使公安工作遭受重创,警民关系亦受到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公安机关的工作重心逐渐由运动式管理转向社会综合治理。1978年和197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均着重强调,必须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来维护社会稳定。到了1983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将政法公安队伍真正锻造成为人民所热爱、训练有素的社会治安坚强柱石。然而,进入90年代,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1991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刑事犯罪和其他治安问题层出不穷,不少地区的人民群众安全感缺失,迫切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公安机关承受了巨大的工作压力,警民关系也因社会治安形势不佳而逐渐疏远。
1995年颁布的《人民警察法》明确了警察的职责、权限与执法规范,并确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该法第三条强调,人民警察需依靠人民支持,保持密切联系,倾听民意,接受监督,维护人民利益。1997年,全国公安派出所会议提出调整工作重心,强化治安防范,依靠群众形成安全防范格局。公安机关通过开放参观、媒体宣传等方式加深公众理解,改善警民关系。2000年《政府工作报告》及200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均强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行“一区一警”,完善110报警平台,开展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警力下沉、警务前移,与群众紧密相连,促进了警民关系持续好转。
进入本世纪,社区警务革命不断深化,公安工作重心从专项治理、治安防范转向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注重提升公众安全感、信任感,实施“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策略,形成了和谐警民关系与预防为主两大核心使命。自2002年起,多项政策文件相继出台,一脉相承地提出改革警务机制,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十七大强调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2008年,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被列为公安工作三大任务之一。在公安部指导下,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出台实施意见,普遍开展开门评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加强警民交流,使得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度显著提升。
随着风险社会的到来,社会治理理论在实践中得以不断完善。2012年,十八大报告首次正式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着重强调了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性。紧接着,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新要求,旨在及时、准确地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在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会议还着重强调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并明确提出社会治理应形成“政府倡导、警方指导、公众参与”的框架结构。在此背景下,公安机关的工作重心也随之转变,正式迈入了警民作为平等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警民共生新阶段。
自2015年起,我国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公共安全、提升民众安全感。期间,中国犯罪学学会研讨了立体化防控体系,十九大及后续会议强调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与制度建设。201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公安工作方向,要求专群结合,建设模范机关。2020年起,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引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逐步在全国铺开,至2022年一季度前圆满完成。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公安机关强化内部整顿,同时注重发挥社会治理主体积极性,警民关系进入共生共赢新阶段,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持续攀升。
在“派出所主防”思路引领下,2022年14.5万名社区民警入驻村(社区)“两委”,并持续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形成模范效应。各地公安机关创新工作法,如天津“四情群众工作法”等,破解服务动力不足和公众参与不足难题。公安部加强“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全国共建成5026个公安检查站、2.1万个街面警务站,日均投入74万巡防力量,智能安防小区近30万个,治安环境明显改善。2023年公安部提出“一村(格)一警”计划,2025年前全覆盖。全国1313个派出所获“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称号,通过培育“义警”等组织,推进群防群治。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让民警成为群众身边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