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写一个关于尽职调查的系列内容,并不是想教你们什么知识,我达不到传道授业解惑的水平,我只是想写一写,这些年看到的现象、项目以及个人的观点。仅希望能通过我的文章让你们了解一些潜规则,一些骗局,一些套路,以我的角度带你们看看这些年的市场。
今天聊一下:VIE、开曼、bvi。
这些玩意你说陌生吧,基本都听过,你说不陌生吧,实际应用场景很小。
如果你们涉及美股,或者拿过美元基金、海外的投资,或多或少会了解过。
我为什么想说这个呢,并不是想让你们学习这些,不必学,都会成为过去式。是希望你们了解这个框架结构的思路,然后你们可以把这种思路应用在别的地方。
做财务,框架思维非常的重要。
那咱们学思路就不必纠结概念的严谨,所以我就象征性解释一些重点。
开曼、bvi:都是地名,开曼就是开曼群岛,bvi就是维京群岛。你就理解为全球的税收洼地就行了。现在还有一些别的地方也火,咱们就拿这两个老牌的举例子。
税收洼地嘛,就是没什么税,然后收一些管理费,但是这个管理费包括注册费用,并没有想象的那么便宜,毕竟在海外做,开户什么的挺麻烦的,大几万美金是有的,所以这种东西有明确计划的时候再搭建就好了,不必提前太久,因为维护成本还是不低的。
开曼跟bvi的区别:最重要的就是bvi对于股东的信息更为保密,以其较高的隐私保护而闻名。BVI当地法律规定,公司的信息包括股东身份、持股比例、董事姓名、股权变更等资料高度保密并受法律保护,公众不能通过公开渠道查阅,法律禁止注册代理人对外任意泄露有关离岸公司的资料。
说白了就是你注册在bvi,别人查不到你是谁,可以做个隐形的富豪,就像早年间的瑞士银行,大家都在那里存钱也是因为其严格的保密制度,一直流传说真正的首富不在排行榜里,就是这个原因,很多人是不愿意露富的。
咱们国内早年间也是有半隐形富豪的,就是那种有很多个体户执照的,别看人家是个体户,但是可能人家掌握着上百家实体店面。
Bvi跟开曼还有一些其他区别,你们就百度吧,我觉得就不是重点了。
之所以开曼和bvi在咱们国内能有些市场需求,很大程度是源于vie架构的需求,这个架构的搭建会涉及这些海外的税收洼地。
咱们简单讲一下vie的概念哈,方便大家理解,我记不住标准概念了,我也懒得去查给你们复制粘贴了,你们就记住一个vie的核心就行了,就是协议控制。
想理解vie就要理解协议控制,想理解协议控制你就要理解在合并报表对层面什么叫控制,以及并表的要求。
Vie最核心的东西就是协议控制,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主体通过签署一些协议来控制另一个主体,而不是通过股权关系来控制。
一个外资的主体,通过签署以上这些协议实现对境内主体的控制,目的就是可以达到并表的要求。
就可以把境内主体的相关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合并到海外的母公司,从而在海外进行融资。
那么为啥要通过协议控制,而不是外商直接投资持股呢?
是因为早些年咱们国家对于一些行业的外资限制,比如教育比如互联网,说白了vie就是为了规避国内对外资准入的监管限制。同时因为他是为了规避监管,所以其实也是有相关政策风险的,算是半灰色地带吧。
那为啥一定要在海外融资,而不在国内上市,是因为那个时候的互联网行业经营数据并不好,并达不到在国内上市融资的门槛,故而选择海外上市。
vie这个架构非常的简单,跟咱们在国内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的思路其实很像,我给你们举一个最简单的案例,你们就明白了。
假设a是一个在国内做的不错的公司,但是a达不到国内的上市标准,这个时候a希望去海外融资。
如果a的行业对外资没有准入限制,那么a可以让海外投资人投资海外的主体,然后海外的主体直接通过股权控制的方式持有境内的经营主体,这个也叫红筹架构。
如果a的行业对外资有准入限制,那么a的原始股东们就要做vie架构。
第一步:先在bvi设立一家公司用作自己及家人的持股公司。
理由:因为bvi拥有强大的隐私保护。
第二步:再用bvi股权公司作为股东,在开曼成立一个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其中风投啊,以及其他公众股东都会是这个开曼公司的股东。
理由:因为开曼相比bvi监管更严格一些,但是也更受资本市场亲青睐,上市难度很低。
第三步:再通过开曼公司成立一个香港的空壳公司。
理由: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中国香港公司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符合规定的股息所得,预提所得税率可降低至5%。
第四步:在境内成立外商独资企业。
理由:就是用过这个企业与境内实体签署协议,完成协议控制。
第五步:外商独资企业与境内的经营实体a签署相关的控制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独家购买权协议、独家技术咨询及服务协议、股东权利委托协议、股权代持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借款协议、配偶知情同意函。
至此就完成了海外融资主体对境内经营主体a的控制需求,可以达到并表的要求了。
这就是最简单的vie架构,实际可能海内外都还会因为各式各样的需求,增加好几层股权架构,但是逻辑都一样,而且最终的纽带都是那个外商独资的协议控制。
不得不说咱们真的是聪明。
合并报表的要求是需要拥有控制权或者重大影响,最早这个协议控制,是一些海外公司不想让一些主体纳入合并报表,故而搞出股权毫无关联,但实际的一些协议又是完全控制,那时候美国那边要求,这种情况也需要并表。
聪明的咱们,反过来思考,咱们这边是想并表,但是因为对外资的限制不能直接让外资成为股东,那咱们也通过一些协议,然后给人家披露这些协议,表明实现了完全的控制,达到了并表的要求。
这个vie第一个案例就是新浪2000年纳斯达克上市,到今天也就20多年的历史,这二十多年,也没有多少家企业应用了这个架构,我估计撑死也就小几百家。
而且随着咱们近几年对外资政策的变化,一些行业在开往外资监管限制,以及咱们国内资本市场的完善,vie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小了。
所以我说没必要深入研究,因为这个东西吧其实已经属于过去时了,未来不会再有什么很大的需求了。
现在可能更多的是在拆vie,这些年因为拆vie的税收问题、外汇问题,可能更令人头疼吧。
我希望你们学的就是这个思路,要根据你的需求去全面的衡量,要多换部不同的角度立体的思考。
有些东西别人都用它浇花,那没准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你就能用它喝水呢,这不是投机取巧,其实这是一种避障的思维,有的时候一条路走不通,你换一条路或者绕一绕就走通实现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