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过期的食物、不穿的衣服,用不到的东西如何处理合适?可以直接扔掉吗?
《阴骘文》上讲:勿弃字纸,我将一些不用的书纸论斤卖掉,或放二手平台售出,用赚来的钱做慈善,这样可以吗?
答:过期食物,要看能否食用,保质期是说超过特定时间,不保质量,但食物未必已坏。
我举个例子。
比如,超市售卖的酸奶保质期二十天,现在特价促销,一元一袋,但保质期只剩一天。
你图便宜,买了两袋临期酸奶,当天晚上喝了一袋(未过期),次日早上又喝了一袋(已过期),你能尝出这两袋酸奶的差异么?
不出意外,这两袋酸奶口感一模一样,无任何差别,是这样吧?
过期饮食,若还能食用,不宜倒掉;若食物发霉,确已无法食用,再扔掉不迟。
我小时候,若是馒头、大饼等发霉后,只把发霉部分撕下来,其余部分还是要吃掉的。
古人讲,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这句话有两个用意,一是让你感众生恩,二是劝你惜福。
浪费一粒米,命中就会减少一粒米,且有罪过产生。
我读到的因果故事中,有人因爱惜粮食,不浪费一粒谷米,命终后感得大福报,也有婢女轻弃米粮,转世为畜生的。
所以,爱惜粮食不是仅仅口诵一句锄禾日当午那么简单,这里边有因果,有人因之得福,也有人因之遭祸,惜粮福集,贱谷祸来,是福是祸要看人对待米粮的态度。
有人说,吃饭要吃七分饱,这样能养生,想想为什么?
大概七分饱时,肠胃不至于超负荷运转,对肠胃有益,故说七分饱时能养生。
若从因果上讲,人一生能吃多少米是固定的,顿顿七分饱,能吃得久一些,粮米不尽,寿命就不尽,所以会长寿。
若是顿顿十分饱、十二分饱,今生粮米已固定,那吃得时间就会短一些,粮米尽后,随之命终,所以会短寿。
再者说,你何必等食物过期才去食用,未过期前食用,岂不更好么?
衣服没有过期一说,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这是古人做法;缝三年,补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几十年前还这样穿衣。
食物用来饱腹,衣物用来遮体避寒,这是饮食衣物的作用和属性,天冷添件衣服,饿了吃点儿东西,这是生理欲望,很正常。
衣服的款式、品牌、装饰、体感等,这些是商家顺从人的贪欲刻意制造出来的,不是衣物的本有属性,是为贪欲而设。
举个例子,追求面料丝滑,丝滑欲也是一种欲望,手感好,不就是触受好么?
色声香味触法,追求触受,贪图触受,你说是不是贪欲?
经文上讲,南阎浮提众生起心动念,无不是业,无不是罪,原因就在这里,世人认为买衣服挑选手感丝滑的面料,这是最正常不过的要求,可就是这个最正常不过的要求,用佛经一衡量,却有罪业。
我用买衣服追求丝滑举例,其他如追求品牌、款式、体感等也一样,无不是贪心欲望作祟。
不穿的衣服能否扔掉?
扔掉一件衣服,命中少一件衣服,浪费一件衣服,有一分罪业产生,真相是这样。
若把不穿的衣物赠送他人,等于布施衣物,能积攒福德;若把不穿的衣物二次售出,等于作生意,无可无不可;若把不穿的衣物扔进垃圾桶,等于种下三途因,有大过失。
《阴骘文》上讲:勿弃字纸,是因为字纸有传承圣人心法的作用,你读到的圣贤经典、一切经文都靠文字传达,没有字纸,人无法觉悟,是故轻弃字纸、践踏文字罪过尤大,因此《阴骘文》中讲:勿弃字纸。
扔掉一件衣服和践踏一张字纸相校,践踏字纸的罪过大于扔掉衣物,因为衣物不具备传承圣道的功能,而文字可以。
仓颉造字时,天雨栗,鬼夜哭,原因就在于文字能传布圣人之法,能使众生觉悟,回归正道,故造字之时,瑞相纷呈。
勿弃字纸,是让你尊重字纸,对文字有敬畏心,若把不用的书本论斤称卖,怕是不妥。
古人处理书本,若是诲淫诲盗之书,如《金瓶梅》《西厢记》等,对人身心有害,通常会付之一炬,全部销毁。
若是圣人经典,经书有残缺损坏,通常要修补,果真无法修补时,要将经典焚化,把灰烬放入长流水中,或埋入地下。
若是佛经残损,无法修补时,依印祖之意,先于净洁处将残损经书焚化,再将灰烬收入布袋,布袋中装入数枚干净石块,然后扎紧口袋,放入长流水中,必要使布袋沉入河底,这样做才如理如法。
对待字纸,应有敬意,不可亵渎,如此便能积德。
不用的书本,论斤称卖虽不妥,但放到网上二次售卖,供他人继续学习使用,这样做是可以的,因为在此过程中,没有不敬文字之意,且有助人学习之心,如此做事,较为合理。
不过,你二次售卖书本时,应保证书本开卷有益,若是诲淫诲盗引人邪思的书本,你拿来卖与他人,便有无量罪过。
借你提问,有件事我要特别提醒一下。
数月前,我刷视频时看到,有人拿着一卷卫生纸,卫生纸正面反面印有唐诗宋词以及四书五经中的语句,让人如厕时使用。
跟诸位讲,这种带有唐诗宋词及经典金句的卫生纸,对文字亵渎至极,对圣贤侮辱太甚,万不可买,万不可用,你辛苦半生积德,含辛茹苦积善,一卷卫生纸就能把你打回原形,真称得上弥天大罪。
这样的一卷卫生纸,假使将其碎为微尘,而使用这卷卫生纸的人在恶道中经历的劫数,能超过此微尘数,千生万世不得出离,这都是一卷卫生纸造成的。
至于生产此种卫生纸的老板,就不讲了,恒河沙太少,微尘数不足喻,经言:无有出期,大概说的就是此种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