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个问题:
如果自己是负责公司一些紧急状况,比如安全事故,失火透水盗窃意外,又或者是客户需求响应的;
过年请假回家,领导说:这样啊,你回去可以,但是电脑要时刻带在身边,遇到紧急情况还要处理;
你会答应吗?
你会不答应吗?
究竟这个问题,该怎么处理才是正解?
(2)
上海一家企业的员工小A,软件工程师;
2019年春节,小A要回老家过年,请假几天;
公司想,客户有可能需要应急相应,就要求小A带电脑回家;
这意思再清楚不过了:一旦客户有紧急需求,你还得远程响应一下。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我还真没遇到过;
不过,小A很硬气,也不含糊,直接拒绝了。
拒绝对方感觉很爽,但是结果是小A被公司开除了;
公司所列的罪状是:
恶意拒绝执行以及恶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劳动任务,恶意违反公司制定的劳动时间规定。
小A想不到,拒绝不合理的要求,竟然给自己带来这么多的恶意。
是不是恶意不能你来决定,于是小A通过劳动仲裁,又到了一审法院,最终一套程序下来,小A取得完胜;
公司的开除不合法,应当支付违法离职补偿金19.5万元。
(3)
这样的事件能发生,在于小A与公司的博弈中是有着足够筹码的;
以小A的专业,在市场上很容易找工作,而且收入待遇不会差,说不定只高不低,这是市场行情决定的;
公司做的太过分时,小A就敢于叫板,撂挑子拒绝。
而公司开除员工,往往理由都是“恶意”,“严重违反”,“举止恶劣”等描述;
而这些词汇属于形容词,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的解读会带来意思上的偏差;
所以企业和员工往往在这个地方产生异议。
员工没有满足企业,是不是就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怎样的行为才算是严重?
员工的拒绝是正当理由还是恶意?
举止的恶劣,又该用什么标准来衡量?
这些衡量,权衡,法官也难以评定,只能结合前因后果来综合判断。
如果恶意,恶劣,严重违反举不出强有力的事实;
一个请假的员工拒绝了带电脑时刻待命的要求,就是恶意拒绝吗?
一个请假回家的员工还要带着电脑,时刻待命,他究竟是在工作还是在休假?
如果在休假当中,员工又及时的响应客户需求,做了相应的工作,又算是加班吗,企业支付加班费吗?
当这些问题无法找到清晰抗辩,这些恶意,恶劣,严重违反就无法成立。
(4)
然而,实际上,这样的案例是很少会发生的,绝大多数类似小A处境的员工都会选择默认公司的安排;
真正因为这种事情闹到法庭的,是极少数的;
因为自己手里没有与企业抗衡的筹码。
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
即使人人都知道这是自己的权力,但是在现实情况下,也会自动放弃行使权力;
明知企业的安排不合理,自己明明已经在休假了,还要时刻听候响应,这是在休假还是在上班?
但是,许多人没有实力与企业抗衡,只能默认,也因此一些低层次企业的胆子越来越大,会不断提出不合理要求,不支付加班费,不安排调休,请假不安排临时员工;
如果遇到一个企业,对休假时间里的工作支付了加班费,员工还会庆幸自己遇到了好企业;
所以说,员工维权,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万不得已,被逼无奈而已。
各行各业的实际操作,都离不开市场博弈论;
谁实力强,谁掌握话语权和决定权;
处于弱势的一方只能默认行业内的游戏规则。
实力过于强大,就形成了垄断,一家独大;
根据人性的矛盾,复合原理,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只要一家独大,就会出现正义偏离轨道,人性中的黑暗逐渐占上风,游戏规则开始变得越来越晦涩,难懂,弱势群体就成了行业内的牺牲品。
权力不能失去监督,实力不能没有对手,有博弈才能维持动态健康成长;
法律,不过是弱势群体走投无路时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你的想法,欢迎留言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