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多多,最近骇人听闻的新闻不少,似乎流年不利,令人堪忧;
第一则,12月29日,新疆22岁女员工润肺(网名)凌晨一点下夜班的路上,猝死;
第二则:1月9日,湖南长沙员工在家中跳楼自杀;
第三则:一名叫做王太虚的拼多多员工发布视频,称自己因为在匿名社区发布了同事被抬上救护车的画面,被公司HR和上级在30分钟内赶出公司。
在此视频中,太虚网友也没忘记先爆料拼多多内部的苛刻管理制度,工作压力和节奏是多么惊人,对员工的压榨,而管理层又是多么不人道;
总之,这是一家黑暗且冷酷的公司,比周扒皮的剥削还要黑,人人得而诛之。
对于新疆员工的猝死,无法证明这是因为劳动强度大带来的,没有因果关联,拼多多表示惋惜和怀念;别人也不能乱说;
对于长沙员工的自杀,没有遗书,没有任何只言片语是因为工作带来的影响,拼多多表示惋惜,怀念,并且积极善后;
我们也不能乱说。
而对于王太虚的网络爆料,拼多多则义正言辞的回应:
王某多次在某匿名社区发布带有显著恶意的“极端言论”,违反了员工手册中双方约定的行为规范,于是决定与其解约。
公司根据王*所发帖的某匿名社区公开页面外显ID(JgD+STsWV2E),查询到其既往匿名发帖内容充斥不良“极端言论”,诸如:“想要××死”,“把××的骨灰扬了”等;
公司判定该员工上述言论严重违反员工手册,且有可能其极端情绪会对其他同事造成不可知威胁,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
员工违反员工手册,公司当然可以制裁;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企业可以解雇;
公平合理,有理有据。
只是,这名太虚真人的言论究竟发布了什么内容呢?
-第二位拼多多勇士倒下了;
- 把拼多多的骨灰扬了;
- 要拼多多去死;
……
而此类言论是否对他人构成威胁,对公司构成污蔑,而严重到要被赶出公司呢?
此类言论是否严重违反劳动手册?
这个地方,有很大疑问。
是不是构成威胁,不是你认为有可能就有可能的;
否则人人可以凭借臆想去判断事实,那不是乱套了。
(3)
一个公司该如何面对不喜欢的员工?
拼多多有没有必要对散布不实消息的员工封杀解雇?
为什么对于拼多多来说证据确凿的事实,员工自己都承认是本人发布的言论,而解雇依然招来网络上的口水战,无法说服众多网友呢?
我们很多时候,看到身边的某个同事,同学,认识的人很讨厌,说话做事每个动作,每个面部表情都令自己厌恶;
可是自己却毫无办法;
讨厌是自己的事,对对方毫发无损,他依然那么讨厌,自己没有什么生杀大权;
所以往往,讨厌一个人,好一点的情况,大家各自拉开距离,少接触,少产生矛盾,相安无事最好;
而差一点的情况,对方很讨厌,自己就会有反应,在言语行为上产生过激对抗表现,最终矛盾明朗化;自己不舒服,对方也不舒服,自己多了一个敌人。
而公司与员工的关系,其实与此类似;
公司并不是每个员工都喜欢,总有亲近疏远之分;
有些员工就是不受宠,说话做事不得领导的心,成不了心腹,成不了核心人物;
但是,公司很少会因为讨厌这个人而解除劳动合同;
一来不合规,二来这样的人在本职工作上还能胜任,所以爱恨交织,令公司头疼,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在合同到期时,选择不续签走人,这才是常用的对策。
而拼多多的做法,其实就是昭告天下:这个员工太讨厌了,我们怀疑他有问题,所以直接把他封杀解雇了;
这个理由想要说服中国的网友?
网友们毕竟对于此类公司的小心思都深有体会,更何况这些互联网大厂,表面繁荣,实际内部谁敢拍胸脯说自己实打实的人性化,员工利益至高无上?
所以网友的质疑也就理所当然了。
(4)
作为员工,网友太虚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直接发布个人言论,有些轻率;
就像不体会别人的感受,直接揭短一样,会让对方不爽,会让公司讨厌;
但是,讨厌一个人,是自己的事,对方的行为并不致死;
如何面对我们不喜欢的人,如何解决一个公司讨厌的员工行为,很考验一个人,一个企业的修行功力。
一个三流末流小公司,或者毫不起眼不入流的公司,无所谓,没品牌没社会影响力,怎么处理完全凭领导高兴;
而对于有影响力的公司,在这种问题上的公开回应,对策,处理方案就要慎之又慎了;
这个网络社交时代的舆论,不比以往,一着不慎很容易折损企业形象。
作为行业内的代表性企业,不妨在这种问题上表现的斯文一些,不用那么严肃紧张;
员工散布不实言论,第二位勇士又倒下了;
你知道是谁,但是不露声色,回复一下:是你故意的吧?我就知道只有你小子会干这种事!
员工匿名,你也匿名;
不动声色,开开他的玩笑,暗地里警告他不要太张扬;
他必定心领神会,你也达到了告诫目的,还保持了风度;
那还有这种风波?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你的想法,欢迎留言给我)
经常造谣抹黑自己公司 看不惯拼多多自己又不离职
好厉害啊匿名都能查到,这么牛网警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