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不见底的下水道,突然伸出了一只手!你会不会被吓个半死?这不是恐怖故事,这是一个发生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新区的真实案件。
一名40岁的女教师郭女士,因为拒绝还给一个男子10万元,竟然被他推入了一个下水道口,被困在黑暗、恶臭、污水中,经历了60多个小时的生死考验。最终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勇气,用自己的衣服做成绳梯,爬到一个管道口,推开井盖,伸出手求救,被路人救出。
被推入下水道口,陷入生死困境郭女士是一名中学教师,她的生活很平淡,除了上班就是回家。有一天,郭女士下班后,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一个男子拦住了。这个男子长相粗犷,身材高大,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他对郭女士说:“你是郭某某吧?你欠我10万元,今天必须还给我。”
郭女士不愿意偿还这笔钱,一边否认一边快步走开,试图摆脱讨债人。但男子一把抓住她的头发,将她拖到了旁边的一个下水道口。郭女士挣扎着喊叫,但周围没有人听到。男子用力一推,将她扔进了井里,并迅速用井盖将其封住。
郭女士感觉自己像是掉进了地狱,她不知道自己掉进了多深的地方,只觉得四周是黑暗和冰冷的污水。她想要游上去,但发现井盖已经被锁住了。
她开始大声呼救,希望有人能听到她的声音,但这只是徒劳,没有人回应。她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和污水的流动声。她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体力。她觉得自己可能就要死在这里了。
用衣服做绳梯,爬向生命的希望但郭女士并没有放弃生存的希望,她决定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来寻找出路。她仔细地观察了周围的环境,发现自己身处一个直径约1米的圆形管道里,管道两端都是黑漆漆的,不知通向何处。
她想到可能有其他的管道与这个管道相连,也许有些管道会通向地面或者其他出口。
她勇敢地沿着管道爬行,希望能找到一线生机。然而,她很快就陷入了绝望的境地。管道里污浊的水流和恶臭的垃圾让她难以呼吸,而且还要小心避开各种锋利的碎片和危险的电缆。她不止一次地被划伤,身上也沾满了污泥和血迹。
就在她快要绝望的时候,她发现了一个希望的光芒。在管道的一个转弯处,她看到了一个小小的亮点。她赶紧爬过去,发现那是一个横穿井壁的管道口。她预估了一下,发现那个管道口距离井盖只有几米远。郭女士眼前一亮,心想这或许是她唯一的生路。
她费力地向那个管道口挪去,希望能从那里逃出去。可是,她失望地发现,那个口子只有拳头大小,根本容不下她的身体。她又想往井口爬,但井壁上满是水渍和污垢,让她无法抓住任何支撑点。就算她能爬到井口,也没有办法把沉重的井盖推开。
郭女士感到无奈,但是她突然想到了一个逃生的办法!她脱下衣服,将其做成绳梯,一步步爬向管道口。郭女士用尽全身的力气,推开了井盖的一个口子,并用微弱的双手发出求救信号。她希望有人能看到她的手,能听到她的声音。
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也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情况。她只能祈祷有人能发现她,并及时救她出去。
被路人发现并救出,警方抓获嫌犯就在郭女士快要失去意识的时候,她听到了一些声音。她努力睁开眼睛,发现有几个人围在井口旁边,看着她。她用尽最后的力气,向他们喊道:“救命!救命!”
这几个人是杨小姐和她的两个朋友,他们正好路过这里,看到了井盖上的一个小口子,还有从里面伸出来的一只手。这个场景光是想想就足够吓人了,这一行人一看到就被吓退了老远。
幸好他们人多,杨小姐打着头阵,他们慢慢地向那里靠近。一开始还以为是在拍摄恐怖电影,但当他们靠近时,他们惊讶地发现井下有一个半身裸体的女人!她非常虚弱,微弱地呼救。
杨小姐和她的朋友被吓了一跳,面面相觑,以为见鬼了。仔细观察一番后,他们觉得这应该只是一个失足掉进去的人。随后他们立即行动起来,用手拉住郭女士的手,用力将她从井中拉了出来。
他们把自己的衣服给她穿上,撑起伞来为她挡雨。还拨打了120和110。不久,救护车和警车也赶到了现场,将郭女士送往医院治疗。警方也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并调取了监控录像。
经过检查,郭女士身上有多处划伤和瘀伤,还有轻度的低温和缺氧。医生说她是个幸运儿,如果再晚一点被发现,可能就没命了。
郭女士在医院里接受了警方的询问,并向他们讲述了自己被困在井底的经历。她还提供了嫌犯的姓名和特征,并表示愿意配合警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警方根据郭女士提供的信息,在网上发布了嫌犯的通缉令,并展开了全面的搜捕行动。
经过几个月的侦查和追踪,警方终于在2020年1月,在湖南省长沙市一家网吧内将嫌犯郭支红抓获。经过审讯,郭支红对自己推郭女士下井的事实供认不讳。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但是他认为自己也是被逼的,谁会没事把别人推进下水道呢?
但是,在他下手的那一刻,法律的天平就倾向了郭女士。最终,法院依法判定他犯了故意杀人罪,判处他22年有期徒刑。这一案件终于告一段落。
法律分析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我国刑法中最严重的犯罪之一。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郭支红将郭女士推入井中并盖上井盖,是一种直接作用于他人肌体的行为。井深达到三米二,污水深度达到了一米七,对于身高只有一米五的郭女士来说,这种环境具有致其死亡的紧迫危险性。
如果不是郭女士用自己的衣服做成绳梯爬向管道,并被路过的杨小姐发现并救出,她很可能会因为窒息、溺水、感染等原因而死亡。因此,郭支红的行为内容符合本罪的要求。郭支红明知自己将郭女士推入井中并盖上井盖会导致她死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根据警方调查,郭支红和郭女士之间存在借贷纠纷,郭支红借给郭女士10万元,但郭女士没有还钱。郭支红可能出于报复或者逼迫还款的目的而对郭女士进行了杀害行为。
在庭审期间,郭支红虽然否认自己有杀人动机,但在和他的女儿会面时,他承认推她下井只是为了吓唬她。这说明他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所预见,并且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防止或者减轻其发生。因此,郭支红具有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
郭支红将郭女士推入井中并盖上井盖,造成了她被困在井底60多个小时,并遭受了极大的身心折磨。虽然最终没有导致她死亡,但这并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分为完成犯和未遂犯。完成犯是指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法律所规定的犯罪结果的;未遂犯是指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因情况不允许或者主观原因而未得逞的。故意杀人罪是一种结果犯,即以结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
如果故意杀人行为没有导致死亡结果发生,但已经开始实施杀人行为,并且具有杀人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就构成了故意杀人未遂。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未遂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郭支红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郭女士死亡,但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未遂,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可见,他作为未遂犯,法院对他的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从以上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一时冲动犯下大错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不仅会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还会使自己遭受牢狱之灾。
遇事不能就是逞一时的口舌之快,而不考虑后果。如果自身确实做了错事,也要主动承担,赔偿。遇到他人欠债不还,一定要寻求以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而不是自己动手收拾人。
同时,我们也不应该贪图一时的小便宜而拖欠别人的钱财,这不仅会损害自己的信誉,还可能伤害他人的感情,使自己陷入到危险的境地。无论怎么样,都要讲究自己的信誉,不要当老赖,拖欠借款。也是给自己的下一代作一个良好的榜样。
活该 让你赖钱 他出来以后一定会弄死她
法律的天平再一次向恶人倾斜,次次如此,为何?
你这写的欠钱不还还特么成英雄了
赖的代价
如果是欠钱不还,下次不一定有这么幸运
所以?钱不用还了?
欠钱不还受法律保护[得瑟]千万要文明讨债,要轻声细语,态度温和,声音大了万一吓到债务人,要负法律责任的。一定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必要的时候打打感情牌,比如声泪俱下跪地恳求,说不定债务人心一软,多少还能赏还点欠款[得瑟]
老赖能做老师?教出一帮老赖?
女的也贪心,想着白嫖旅游,哪有这么好的事。
老新闻!你说反了!是这男的欠女的钱,不想还把女的按下水道里了!
记得是男的欠女的钱,骗女的来给推下去的,怎么到这变味了?
要是我等出来也要把你搞死你为什么要欠钱?
这十万元倒底有没有,应不应该还?这才是事情的关健!否则欠钱不还成大爷还害的别人犯罪坐牢难道是应当的吗?十万元倒底咋回事应该有个说法!
欠钱不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不能私自去催债(不然诉讼费、律师费等从哪里来嘛?况且有些经济困难活不下去的,还没开庭人就累死了,钱不用还还庭不用开,大家都省事!)
法官这么判更纵容天下的老赖不还钱了
不公平,老赖该死!
如果真的借钱拒还,她就该死,债主也不应该判22年那么重。
这个垃圾应该是自己掉下去的
就算有人坐牢而你不还钱,22年后你还在世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幸运了。
下次不敢不还钱了!
为什么不直接杀死老赖
老赖本该死!
你打我啊 来 你打我啊 这是老赖最常用的 法律保护了“你打我” 普通人想追债 想想都头疼 想还钱的还用追吗 需要追的债 有那么好追吗 难啊
现在10万都这么low了吗?还只因?
虽然我有错,抛开事实不谈[得瑟]
自媒体随意造谣就没人管么?明明是男的欠钱不还想把债主杀掉,到你这里就颠倒黑白。
这样写是为了宣扬欠钱不用还是吗?
是男的欠女的钱 想杀掉债主
这样的女的就该这样
没死,差评
这个社会 欠钱不还的恶人还成了勇敢和智慧的象征了?
其他的事不好评说;但这女子命大是真好!
然后呢?钱还了没?
写小说吗
最多也就杀人未随,判二十年太重了,况且老赖在先。
为什么不直接枪毙这个人渣
欠债还钱天公地道,你如果有一点良心,人家也不会被迫做出下策,愿不要10W元(或坐牢)。
应该枪毙才对!
不是这样的 是男的欠女的钱 想不还 所以想把人杀了 就不用还了 法治网放过的
就这?不愿理还💰还有理了,老赖死不足惜
我朋友想问一下,那10万还需要还吗?
若是这女人欠钱不还,就不值得同情,很有可能等案犯刑满后,她的后果更严重,也许连命都没了
这女的还是教师!如此单纯,对男人如此随便带去外地也不防备
我们不管做任何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有些事不能尝试,有些朋友根本不能交!
故意杀人也可以被原谅啊?
这样的恶人还放过他,22年后,还出来报复杀人,女士用什么阻挡。象这样如坏人,永远改变不了恶心。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多久的新闻了还往上发
傻了吧?下次先打昏再扔下去。
借钱是朋友,还钱成仇恨。
小便,你到底是说湖南还是海南?
郭女士是一名中学教师,她的生活很平淡,除了上班就是回家。然后欠了十万块,嗯。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欠钱不还是小人啊。难道现在世道变了?
假设欠钱不还的时候没人和稀泥,也不至于发生后面的事儿。
借钱不还活该
女人借钱基本不还 其实女人比男人坏 大多自私不讲理
把活人推下井,这样对待人民教师太不人道了,该弄死再推下去…!欠债不还有理了…
其实该困死下水道才公平[祈祷]
按郑州那个开游艇撞人几次的说法,这只是开玩笑而已
男的欠女的钱,不想还吧?
这也是个坏女人,欠账不还,还好意思说是老师,就这样为人师表?那男的也不是东西,10万就要人命,心太狠了吧。俩坏人,死了最好。
钱还了吗?
活该还为人师表,你当老师知道德字这样写吗?自身无德往为师。
不还钱应该还有下一次
还是老师怎么没死?
这是编的故事!
“阁下的跟贴,在下佩服三连”
刑期最高二十年,没有二十二年之说
看过详细的报道,这女的在污水中踩着一根管,不吃不喝失温情况下站了64小时,真想象不出是如何坚持下来的。
高利贷都社会的危害日益严重,到了根治的时候了。
这样是不是钱就可以不用还了吗?不公平!
欠债不还?还人民教师
无赖,活该。
可惜了
欠债不还活该
编故事要编完善了,在井底打绳梯如何使用?我真理解不了。
配图基本网络图,剧情也是编的
这个社会是有多少人还不起钱?害的人家还专门编出故事来“警惕世人”
我靠,黑的成功洗白,而且还一赖成功!
这不就是一个老赖不还钱,被惩罚了吗?怎么要洗白?
不还钱该死[点赞][点赞][点赞]
赖皮活该,
出狱后,一定要把那女的先毁容,然后割断她的右手和双脚的筋,让她生不如死的在后悔中生存,
我不知道有没有记错?有期徒刑最高好像是二十年吧?
小编!是不是你的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