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名女子因为在恋爱中被男友发现自己不是处女而分手。女方的家长对此表示十分的诧异与不理解,女子明明是第一次谈恋爱,怎么可能不是处女呢?
然而,自己的女儿已经和男朋友谈了两个多月了,而且看起来感情还不错。女方的家长自然不会相信自己的女儿已经不是处女了,反倒是怀疑双方是否因为某些矛盾而情感不合,男方正在闹情绪。
最终,在父母的不断追问之下,女子终于说出了真相。在2012年自己外出打工借住在亲戚家的时候,曾被自己的姑父强奸,所以已经不是处女了。究竟是怎样的亲戚才会对自己的侄女作出如此道德沦陷的行为。
外出打工的少女2012年的时候,陈某和刘某夫妻俩在外租房打工。一次刘某因为家中长辈过世而赶回江西老家,陈某因为还得打工所以去不了,于是刘某独自回老家奔丧。走亲戚的时候,刘某来到了侄女小梅家中。
小梅当时虽然才16岁,但早已辍学了。她的家庭和当时其他的农村家庭一样,即便父母在外打工也只能勉强来供给自己的孩子上学。
但上学会让家里失去一个劳动力,还是一个不断吸金的无底洞。因此经过家里人的商量,小梅不得不离开学校,回到家中帮忙干活。
就在小梅的姑父来串门的时候,碰巧遇见了原本在外打工的小梅母亲,小梅的母亲就希望她的姑父能够带小梅一块出去打工,毕竟种田一天到晚也挣不了几个钱。
姑父想着他们租的房子虽然不算大,但再容纳一个小女孩也绰绰有余,再加上都是亲戚,帮一下这点小忙也是应该的,于是答应了小梅母亲的请求。
只见她心满意足地将小梅从里面拉了出来,一个正处于碧玉年华的青春少女就这样展露在了刘某的面前。
刘某在见到自己的侄女后眼睛都直了,不过很快就控制住了自己,一面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细细打量着小梅。
另一面又对着小梅的母亲夸奖着小梅的模样,说着帮小梅找工作的事情就抱在他身上。小梅的母亲见刘某这么积极也没有多想,只是当做自己的女儿非常优秀,值得让人欣赏。
更何况小梅的姑父已经结了婚了,他已经是有老婆的人了,怎么可能对小梅出手呢?于是乎,小梅的母亲就放心地将小梅交给了刘某,而刘某也承诺自己会好好照顾小梅的。
就这样,刘某带着自己的侄女来到了他和陈某的出租屋里。姑姑陈某先是带着小梅去买了点生活用品还有衣物,随后帮小梅在工厂里找了一份工作。
小梅对她的姑姑和姑父都很感激,因为他们对她就像对待自己的女儿一样,把她照顾得细致入微,还帮她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对处女的执念直到她遭到了姑父的骚扰。就在刘某把小梅带过来不久,陈某带着小梅去购物的当天晚上,三个人吃完了晚饭,陈某在厨房里洗碗,刘某和小梅在客厅里看着电视。
而此时电视里播放的节目是一部爱情片,片中的男女主角正搂在一起卿卿我我,好不让人羡慕。刘某更是蠢蠢欲动。
其实自此他将小梅从老家带走之后就一直想对小梅出手了,只不过在路上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而没能出手。
主要是路上的时间除了坐车就是在候车,刘某根本没有机会;其次是刘某害怕在如果他在路上对小梅出手,小梅很有可能会逃走。因此,在刘某的思考之下,他还是决定先将小梅带到目的地在对她动手。
首先要获取小梅的信任,然后就算小梅在这里逃走了自己也能比较容易地找到她。就这样,在认真地看着电视的小梅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处于危险之中。
小梅感到背后一热,身体一紧,发现自己被刘某抱住。然后刘某不老实的手就开始对小梅进行了骚扰。
此时的小梅直到姑姑就在隔壁,因此也不敢大喊大叫,害怕破坏了姑姑的婚姻,于是自己默默地进行抵抗,狠狠地咬了刘某一口。刘某吃痛,只能愤怒地离去。
此次事件后,小梅并没有告诉姑姑,反倒是刘某跟陈某商量:自己想要性侵自己的侄女。而陈某居然对刘某的想法表示了支持与理解。
原来,陈某由于在于刘某交往前就已经不是处女,她对自己的第一次没有给到刘某感到十分的愧疚,而刘某也对这件事耿耿于怀。
陈某想到,这是一个修复他们夫妻感情关系的一个大好机会,于是她不仅没有阻止丈夫刘某性侵自己的亲侄女的行为,反倒是积极地帮他出谋划策。原本三人因为男女有别,有姑姑睡在中间,姑父刘某和侄女小梅各睡两边。
于是二人决定待到晚上睡觉的时候,等小梅睡熟之后,夫妻俩换个位置,然后刘某就能实现没能获得女人的第一次的遗憾了。
然而,事发当天,小梅因为之前遭到了姑父的骚扰,想到是不是因为自己的打扰而让姑姑和姑父的性生活没能得到满足,于是主动提出三个人一块睡实在是太挤了,自己就睡客厅的沙发上就行。
刘某和陈某怎么能让到手的鸭子飞了,连忙对小梅进行了挽留,说明如果太挤了就把姑父刘某赶到客厅睡觉。
见状,小梅也不好拒绝,还是答应三个人睡一块。晚上,劳累了一天的小梅沉沉地睡去,而刘某和陈某这对狗男女却把耳朵撑得大大的,只小梅的呼吸变得平稳,二人就按捺不住自己的欲望,对小梅施以毒手。
小梅此时睡得正香,突然感到自己的身体凉飕飕的,眼睛也因为黑暗中突然出现了一道刺眼的强光而睁不开。
等到她适应强光了之后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早已被人扒光,自己的姑父正浑身赤裸地像条狗一样趴在自己的身上,他的生殖器官也跃跃欲试着。
小梅的姑姑陈某正拿着一把手电筒,在一旁打着光,津津有味地看着。小梅正想绝望地大喊,却发现自己只能发出呜呜的叫声,手和脚也动弹不得。
原来他们趁着小梅熟睡的时候,不光把小梅身上的衣服给拔走了,还将她的双手双脚给绑着,怕她反抗。
把小梅的嘴给堵上了,姑父既梅咬他,又怕小梅大声呼救导致事情败露。就这样在自己亲姑姑的帮助下,小梅被自己的姑父强奸了。
事后,意犹未尽的刘某和陈某在小梅的一旁开始了翻云覆雨,全然不顾身心遭到重创的小梅的感受。
第二天,悲痛欲绝的小梅离开了出租屋,回到自己的家乡,但碍于情面而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自己的这段经历,就算家里人问她怎么回来得这么快,她也只是找借口说工作不顺利。
另一旁,心满意足的刘某在夺走了小梅的第一次后就对她没了兴趣,对她回老家的行为也不加以阻拦。
而直到两年后的2014年,小梅经过家里人介绍谈了男朋友,结果两个月不到就分手了。而男方给出的理由则是,小梅已经不是处女了,感觉自己被女方欺骗了。
家里人感到十分的震惊,小梅可是第一次谈恋爱啊,怎么可能不是处女。于是在不断的逼问下,小梅终于吐出了实情,自己在先前去姑姑那边打工的时候被姑父强奸了,这才被破了处。
在最后,刘某和陈某这对狗男女被法院以强奸罪判了刑,刘某实施了强奸行为,为主犯,强奸自己的亲属,影响恶劣,判处四年十个月有期徒刑。
陈某在犯罪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促使了犯罪结果的造成,为从犯,判处三年零两个月的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强奸侄女真可恶,共犯从犯要分清本案中,刘某和陈某夫妻俩对侄女小梅实施了强奸的行为。其中,由于刘某为犯罪故意的主要提起人,且在犯罪的准备阶段说服了陈某帮助其实施犯罪。
而对于刘某的强奸行为,根据《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强迫侄女小梅与自己发生关系的行为应当以强奸罪的罪名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但由于小梅已满十六周岁,不是十四周岁以下的幼女,且刘某并未对小梅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加重情形,因此只能按照最轻的程度来进行定罪。
但是,即便本案中刘某并不存在加重情形,但由于他勾结了陈某并形成了共同犯罪,因此要加重处罚,所以最后判了四年多。
根据《刑法典》第二十七条对从犯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陈某在本案中只是积极地为刘某的犯罪进行策划和提供条件,对犯罪的结果具有放任和促使的态度,但并没有向刘某一样对小梅实施强奸行为,因此只是从犯。
因此应当要在刘某的基础之上,按照强奸犯的基础从轻处罚,所以以强奸罪的基准判了三年多。最后,希望小梅能够早日走出这段经历的阴影,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