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和巴黎一定是对绝配,就像牛排和啤酒,春天和荷尔蒙。姑娘是不可能嫁给流浪歌手的,情人桥上的锁也只是商人的诡计,男人们一边吃肉一边骂娘,樱花在烂漫地开。

每每提笔想写写巴黎,总不知从何说起。历史,建筑,宫廷,音乐,绘画,文学,时尚,香水,红酒,美人,奢侈品?亦或是难民,神偷,逼仄街道,破烂地下铁,巷弄里飘荡的小便清香?
当我试图用一个“标签”去定义一座城市,才发现都是徒劳。更何况它是巴黎。

巴黎是一座心理之城,城池是它的历史记忆。护城河内,城墙下遍布了可以进出的路径,犹如卢浮宫密密麻麻的弧顶拱门,几步跨过,举目可见巨大玻璃金字塔,光彩夺目,人来人往。然而要继续探索个中奥秘,还得沿阶而下,沉落,方能领略喧闹繁华表层下的质地。

巴尔扎克,雨果,伏尔泰,海明威,毕加索,莫奈,梵高…… 塞纳河畔的梧桐树下,圣保罗圣路易教堂的长椅上,圣母院广场的零点地标处,应该都曾经留下过大师们的身影吧。


抬头看天,群星闪耀。低头走路,三教九流。
不如小步街头,闲图几张,浅酌也是极好。





借用蒋勋的话说,巴黎是一座真实又虚幻的城市,总是可以在二十一世纪的街头迎面遇到上个世纪或上上一个世纪熟悉的面孔,波特莱尔、韩波、俄罗斯来的Soutine,或是莎士比亚书店里浪荡的海明威,想念墓地里时时出来游走的Piaf或邓肯的魂魄,在精神病院度过大半生的卡蜜儿或尼金斯基。


与当地美女聊起关于“浪漫”的话题,妹子一脸懵逼,并不自觉巴黎能有多么罗曼蒂克。“浪漫之都”似乎多为“外人”围城远观发出的无意识感叹。
木讷如我,迟钝无趣,窃以为浪漫二字,真正对标的,并不是坚硬的法棍,高脂的鹅肝,难吃的蜗牛,呛鼻的香水,也不是红磨坊的夜生活,中世纪破墙上现代艺术家们的涂鸦,浪漫的意义所指,更应该是一切与自我觉醒和内向索求所连接的人生价值吧。
晦涩拗口,不如香槟和口红来得直白。


年轻时总想着浪迹天涯,“流浪”被顽化成一种关乎生命哲学的执念,转眼到了中年,到底还是难以企及贤能雅士澹泊明志恬淡寡欲的高度。不知是否一定要到了花甲或古稀之年,才会迎来顿悟的时刻。

一直梦想有一份钱多活少离家近的工作,可生活总是给我一个钱少活多离家远的答案。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熙熙攘攘,乳丰臀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