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刘玉璋一大早接到一个案子,一个老婆婆披头散发状告儿媳不孝,时常打骂还不给饭吃。刘玉璋一听大怒,差人将儿媳拘禁到堂提审。谁知这儿媳到了大堂,刚跪下就声泪俱下,大喊冤枉。
儿媳哭着说自从过门以后,就没有过一天好日子,百般讨好婆婆,却总是不得要领,每天非打则骂,好饭好菜做好端给婆婆享用,自己连剩菜剩饭都不能吃,每天只得吃些糟糠充饥。
丈夫素来孝顺,也不敢反抗,婆婆除了吃独食,还时常往她娘家提溜东西,儿媳也是不敢怒不敢言,就这样婆婆还总是看她不顺眼,跟左邻右舍编排她还不够,今天竟然还把她告到官府。
儿媳是边说边哭,连声大呼:“大人为民夫做主,大人做主,今天我把这苦水倒出来,就算是杀头,我也认了!”
刘玉璋在堂上坐着,细细听着,又暗暗审视二人,都是蓬头垢面,披头散发,从打扮上看不出真假,于是温言安抚道:“想你二人也都是名 门之后,在这大堂上披头散发,成何体统?这样吧,你们先下去梳洗一番,再来问话!”
自有差人带他们去往后堂,刘玉璋又让人端来两盆清水。婆媳二人梳妆完回到大堂后,刘玉璋让他们把脸洗干净,二人心内疑惑,刚才在后堂不让洗,为啥洗个脸还非得上大堂上洗呢?
二人听命,一人一盆清水洗干净,刘玉璋又下令让他们把盆中的脏水喝下去。二人觉得是羞辱,坚决不喝,刘玉璋拍着桌子,怒道∶“如果你二人不喝,今天我就将你们各打五十大板,判儿媳不孝,虐待老人;判婆婆无德,诬告儿媳!”
二人无奈,只得勉强喝了一口盆中的脏水,刚入喉,便呕吐起来,将胃中食物倒了个干净。刘玉璋差人上前查看,婆婆的呕吐物有肉有饭,儿媳的只有糟糠,至此孰真孰假,真相大白。
刘玉璋痛斥婆婆道∶“这下你无话可说了吧?身为长辈,本当为后辈树立典范,没想到你为老不尊,虐待儿媳不说,还敢无故挑起事端,上堂诬告,你可知罪?”婆婆自知理亏,又怕受刑,伏地不住磕头,不敢答话。
刘玉璋又语重 心长道:“虽说尽孝是儿媳该做的,但是婆婆也要慈爱,对待儿媳要像自己的儿女一般,要互敬互爱,不能互相指责,媳妇也该将婆婆像亲生母亲一样孝顺才好。念你年事已高,随儿媳回家养老去吧,再有不当言行,定不轻饶!”
婆媳二人磕头谢恩,相互搀扶着出了府衙。
在本案中,关键的是婆媳俩到底谁的话是真的,只要突破了这点,案子也就迎刃而解了。婆媳之间各说各话,想要分辨要不找物证,要不找人证。人证当然就是婆婆的儿子,可是他又是纯孝之人,听儿媳所说,证言估计不足信,那就只能从无证上下手了。
既然婆媳二人争论的都是自己的食物,那么两个人吃的什么就是有利的证据。刘玉璋也是断案经验丰富的官员,很快就想出能够当堂印证的方法,你嘴能说谎,吃到肚子里的东西,它不会说谎,所以一吐出来,谁吃的好,谁吃的坏,一目了然,当场断案。
刘玉璋的断案方法值得称道,更值得称道的是他的判罚,按理说婆婆属于诬告,应该严惩,但是刘玉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家务事归根结底还要回到一个“情”字上来,有句话是那么说的“家不是讲理的地方”,这句话从某些方面说是对的,有时候,太讲理,理讲清了,情没有了,那还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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