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90年代,台湾演艺圈一颗璀璨新星正冉冉升起,她就是湛蓉。凭借主演电影《京城四少》,湛蓉声名鹊起,迅速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与此同时,她在歌坛也成绩斐然,在专辑《十二大美女》中倾情演绎三首歌曲,在那个网络尚未普及、DVD盛行的年代,这张专辑风靡一时。然而,就在她演艺事业如日中天之时,却在家中离奇死亡,这一事件在当时的娱乐圈掀起惊涛骇浪。更离奇的是,这起案件原本有机会顺利结案,将凶手绳之以法,最终却沦为悬案,成为台湾演艺圈至今难以解开的谜团。
1993年7月1日,台湾省台北市。湛蓉原计划参与一场外景拍摄,剧组人员在现场翘首以盼三个小时,却始终不见她的身影。起初,大家以为她因名气渐长而摆起架子,便派人前往她家中催促。当工作人员赶到时,看到的却是消防员正在灭火的场景。原来,在凌晨6点左右,湛蓉位于内湖区康宁路的6楼住宅突然浓烟滚滚,消防员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不到半小时就扑灭了大火。在火灾废墟中,消防员发现一具赤裸女尸,送往医院后确认死亡。调查火灾原因时,消防人员在现场闻到瓦斯气味,还发现汽油痕迹,怀疑火灾背后另有隐情,于是将案件移交警方进一步调查。
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一本剧本《雨中的彩虹》,由此确认死者正是当红女星湛蓉。此外,警员在床头柜上发现一本台历,7月份的页面上写着“有大劫,要小心”,这神秘的预警,仿佛是她死亡的不祥预言,而她的死亡日期恰恰是7月1日。
湛蓉原名周美妃,时年23岁,原本在美国生活,高中毕业后回到台湾,不久被星探发掘进入演艺圈。她主演的《京城四少》大受欢迎,获奖无数,不仅歌甜人美,戏路也十分宽广,被誉为“小邓丽君”,备受瞩目。
为查明死因,案发第二天法医对湛蓉遗体进行尸检。令人震惊的是,法医在她的器官内未发现炭灰,这表明她并非直接死于火灾。通常火灾中死亡的人,无论是烧死还是吸入浓烟窒息,体内都会有炭灰痕迹,而湛蓉器官内没有,说明她在火灾发生前就已停止呼吸。法医还在她颈部发现勒痕,左后脑有被硬物撞击的痕迹,下体检测出男性精液。最终,法医确认湛蓉是被人勒住颈部窒息而亡,生前可能遭受侵犯,火灾极有可能是凶手为销毁证据、掩盖真相的手段。
不幸的是,火灾和消防队使用的高压水枪严重破坏了现场证据。火势烧毁了可能遗留的DNA证据,水枪冲走了潜在的指纹。由于缺乏有效指纹,警方只能从湛蓉生前行踪、家庭背景和交友情况入手调查。
湛蓉所住的房子是她个人购买,平时独自居住。邻居表示,她很少与邻里交流,对她的交友情况了解甚少。不过,她驾驶一辆醒目的红色宝马,给邻居留下深刻印象。警方询问案发大楼一楼鸭肉店老板,老板回忆,案发前一晚9点左右看到湛蓉开着宝马外出,直到7月1日凌晨2点才回家,且是小跑着上楼。
警方推测,她在1日凌晨2点急匆匆回家,可能是有紧急事情,而她住所的套房有些特殊,位于6楼设有后门,后门直接通向步梯且无钥匙孔,只能从内部打开,因此警方怀疑当晚有人在后门等她开门,此人很可能是男性,且与案件密切相关。警方认为,湛蓉已有一定知名度,若被邻居或狗仔队拍到晚上带男性回家,可能会影响她的事业。
基于这些推断,警方着重调查湛蓉的熟人圈。经调查,她生前有一位男朋友,但与男友会面询问后,警方未发现任何线索,排除了男友的嫌疑。随后,警方全面审查她的交友记录并进行DNA比对,还对演艺圈内部分男女艺人进行详细询问,考虑到她可能因突然蹿红遭人嫉妒,或因争夺重要角色而被仇杀,前前后后审查了50余人,最终都排除了涉案可能性,案件陷入僵局。
从1993年7月5号开始到年底,媒体没有再发布任何关于此案的新报道,湛蓉的身影也渐渐淡出公众视线。然而,1994年1月,案件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机。一个名叫曹阿明的流浪汉主动向警方供述,声称自己是谋杀湛蓉的凶手。原来,1993年年底,警方侦破另一起性侵命案,凶手正是曹阿明,当时他已被判处死刑。令人意外的是,曹阿明除承认所犯罪行外,还称半年前的湛蓉案也是他所为。
根据曹阿明的自白,7月1日凌晨,他通过后门潜入湛蓉住宅企图行窃,不料湛蓉当时未睡在看报纸,导致行窃失败。慌乱中,他用木棒击昏湛蓉并侵犯了她,偷走1500元新台币。他意识到自己因白内障容易被认出,便用现场丝巾勒死湛蓉,并用报纸、毛毯等易燃物品纵火焚尸。由于视力问题,点火时他不慎烧伤左脸,逃回游民收容所后,管理员询问脸上烧伤原因,他谎称在公墓烧东西时意外受伤。曹阿明的供词在细节上相当详尽,且据1994年1月9号联合报道,他的血型与湛蓉身上残留的精液相符。至此,曹阿明罪证确凿,负责湛蓉案的内湖分局终于可以宣布案件侦破。
然而,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时,法官发现曹阿明的供词存在多处矛盾,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曹阿明称通过后门进入湛蓉住所,但后门从外部无法打开,连钥匙孔都没有,通过窗户进入也不可能,因为窗户装有防盗设施,住所所有门窗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法官认为曹阿明的认罪自白存在问题。对于当时的曹阿明来说,不论是否涉及湛蓉案,他都会因另一起案件被执行枪决。但法官为求慎重,基于疑点,将案件转交给士林地检署的吴检察官进行进一步侦办。
吴检察官接手后审讯曹阿明,曹阿明迅速改变之前供词,坚称没有杀害湛蓉。他解释说,自己在另一案件中已被判处死刑,没必要刻意脱罪,之前承认参与湛蓉案只是为拖延死刑执行日期。吴检察官重新审查证据,发现湛蓉下体检测出的分泌物血型是O型,而曹阿明的血型为A型,两者并不相符。此外,根据游民收容所记录,曹阿明在湛蓉遇害的7月1日当天因结膜炎在收容所登记去看病,有明显不在场证据。
曹阿明翻供后,湛蓉案再次回到起点。更令人震惊的是,负责本案血液鉴定的刑事局黄女士透露,当初根本没有进行曹阿明和疑犯DNA的比对,实际上与疑犯DNA匹配的是另一名男子,名叫严世宗。警方最初调查时,从湛蓉笔记本中整理出30名男性并进行DNA比对,结果显示严世宗的DNA与疑凶的DNA样本高度吻合。然而,尽管掌握关键线索,警方却未进一步深入调查,反而选择接受曹阿明漏洞百出的供词,急于将已被判处死刑的曹阿明作为替罪羊。
严世宗出生于台湾五大家族的基隆严家,是台阳集团的总经理,在建筑业和商界颇具声望。他还有另一重身份,自1993年3月以来,因背信罪被通缉,但从未被捕。据参与案件的警员透露,严世宗被调查时,因特殊身份和知名度,担心引起媒体关注,提议通过中间人安排在非警局地点讨论案情,表示愿意配合调查并同意到医院抽血化验。考虑到他的身份,办案人员同意了他的建议。严世宗接受调查时表现得极度配合,警方未从他的表现中看出涉嫌命案的迹象。负责该案的警员回忆,由于严世宗在政商界关系良好、地位显赫,警方传唤他时非常谨慎,生怕得罪这位大老板,当时警方并未意识到他是通缉犯。
吴检察官重新梳理案件后再次传唤严世宗,却发现他早已人间蒸发。吴检察官不仅要寻找严世宗,还必须对警方展开内部调查,以确定警方之前的错误是出于疏忽还是受到外部影响有意纵放。她要求内湖分局的前局长、前刑事组组长、现任组长、侦查员、人事办公室档案室的工作人员等前往地检署进行说明,还搜索了一位警员的住所。虽然未找到定罪的直接证据,但发现了更多疑点。
严世宗在自愿提供检体后不久便消失,检察官推测他应该是知道DNA比对结果对自己不利,但他如何得知结果成谜。当时有传言称,他能在办案人员再次找上门前跑路,是因为警方内部有人向他泄露消息,也有可能是他做贼心虚。
此外,警方在内部调查中发现,1993年湛蓉案发生后不久,有人利用内湖分局警务指挥中心的电脑查询过严世宗的记录。通常刑警办案会用所属部门电脑查询相关人员资料,不熟悉电脑操作的刑警可能需要警务中心人员协助登录系统查询,而登录需要专属用户密码,通过密码可确定查询者身份。但查询者选择通过指挥中心人员登录系统,很可能是为避免身份曝光,即便检察官能追踪到密码,也可能只查到指挥中心值班人员,至此这条线索中断。
整个湛蓉命案共经历4位检察官调查,从曹阿明的乌龙自白,到警方内部可能纵放通缉犯的调查风波,到1997年2月17号,接手此案的第四任检察官最后尝试传唤涉嫌重大的严世宗出庭作证,却未得到任何回应,案件侦办宣告结束,湛蓉命案成为悬案。
关于严世宗是否为真凶,后来有多方分析和讨论。诸多迹象显示他极有可能是凶手,他与湛蓉的交往、逃跑行为以及部分警员对他的疑似庇护等。然而,也有人认为这些证据不足以完全确定他就是凶手,他的跑路也可能与他面临的背信案有关。在关键的DNA证据方面,由于湛蓉遗体被火焚烧,采集到的体液受到破坏,只能进行第一型DNA对比,这种比对精确度相对较低,无法单凭此证据断定他就是真凶。
湛蓉,这位才华横溢、前途无量的女明星,人生在最辉煌的时刻戛然而止。如果没有那场灾难,她的演艺生涯会达到怎样的高度?这成为永远无法解开的谜团,也成为台湾演艺圈一段令人扼腕叹息的往事,时刻提醒着人们这起悬案背后的复杂与神秘,引发着人们对真相的不断追寻和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