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关于某些民事案件。
你被人告了,肯定都是有原因的。但不是说这个原因一定就是你的错,你可能也很冤。你可能是举手之劳、可能是随口一说、可能是帮了个忙等,你可能费了劲涉及了一个和你实质没关系的案件,对你当时来说没有利益一说,可能就是朋友情谊、碍于情面。结果若干时间后、若干年后,事炸出来了,收到起诉状的那一刻你人都傻了。后知后觉,此刻当事人的电话你可能一个都打不通、甚至你都不认识起诉状上的人是谁。
往往这类被告,最后还有承担责任的大风险。这类案件,集中体现在担保类案件、股权类案件、中介类案件、法定代表人涉及诉讼类案件等。对于你自己来说,你当时是侥幸心理了、被人忽悠了、太爱面子了,同时当时也没有什么证据意识,弄到后来被人告了,像哑巴吃黄连一样。如果是经济纠纷,甚至这个钱你都没见过,最后你却要连带赔偿。甚至实质只剩下了你要赔偿。一开始,这个事可能就是个骗局,你被套了。
这种案件的败诉风险确实高,对这种案件,你一定要拿出全部的力气去应对诉讼。如果案件有犯罪嫌疑,该报案的要报案。
有事请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