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问:
“家人今年10月2号退休,是不是算新人了?是十月份之后退休合适还是十月份之前退休合适?要不要申请提前退休?”
这位朋友问了两个问题:
一是过渡期结束后退休是不是算新人?
二是过渡期结束前退休合适?还是过渡期结束后退休合适?
我个人的观点是:
一、2024年10月2号退休,不是“新人”,仍然有过渡性养老金。所以仍然是“中人”。
①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的相关规定,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②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的相关规定,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结论:所以2024年10月2日退休的人员,应该还是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他应该还有视同缴费年限,他应该还有过渡性养老金。他应该是过渡期结束后的“中人”。
判断是“中人”还是“新人”的标志,是这个人是否有过渡性养老金。即他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2014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他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所以他的过渡性养老金为零。这是由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决定的:
过渡性养老金
=当地计发基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当201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的“新人”视同缴费年限为零时,上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
=当地计发基数×视同缴费指数×0×过渡系数
=0
二、我认为过渡期结束后退休合适。
这是因为:
①晚退休一段时间,就可以多享受一段时间的五险一金待遇。退休了,就不能享受这些相关的待遇了,所以晚退休好。
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相关机构审核退休年龄时,根据《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文件的规定,一般以档案中较早的材料为准;如果本人档案中有多个不同的出生日期,本人要求以某一个时间为准时,相关机构 一般要求本人说明出现不同出生日期的原因。如果本人不能说清楚相关时间的原因,就会以比较早的材料上的出生时间为准,即人社局不允许晚退休。这也说明:工作人员晚退休一段时间,财政就要多负担一段时间的工资,所以不允许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退休。
③很多人想晚退休,相关机构不允许晚退休,这也可以间接说明:晚退休对工作人员有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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