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近来,网上常有人议论:教师提高10%的待遇没有了。
如我的一位读者说:
“刚才专门看了一下工资,的确没有那个百分之十了。”
一、我估计这位老师应该是义务阶段教师,他看到的只是表象。
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中小学教师和护士的基本工资提高10%。
如《国办发[2016]62号》文件中,“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第二部分第(三)条规定:
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根据国办发[2018]112号文件,从2018年7月1日开始,国家专门为义务阶段教师设计了提高10%后的工资标准。
义务教师的这个工资标准,比非义务教师如高中学校的教师提高10%后还略高一点。
如我的妹妹是高中教师,2019年是副高级职称七档,薪级30级,她那时的基本工资是
2500+1979+(2500+1979)×10%
=4479+448
=4927元
见下表:
我的妹妹原来是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教师,如果她不调入高中教学,那她就应该用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她的基本工资就是:
副高七级+薪级
=2773+2195
=4968元
见下表:
从我妹妹的工资就可以看出:2018年工资标准中,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实际发放的工资表,虽然没有了提高的10%这一项,但实际上比非义务教育教师有提高10%这一项的标准还多了41元。
义务教育教师提高10%比普通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的待遇差
=义务教育副高七档薪级30级-非义务教育副高级七档薪级30基本工资
=4968-4927
=41元。
二、现行的工资标准是2021年10月开始执行的。
我妹妹2023年的职称是副高级七档,薪级34级,用2021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10%后的基本工资
=副高七级工资标准+34级薪级工资标准+教师护士提高10%
2740+2545+(2740+2545)×10%
=2740+2545+529
=5814元
如果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工资标准,她的基本工资应该是:
=副高七级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标准+34级义务教育教师薪级工资标准
=3037+2821
=5858元。
义务教育阶段没有提高10%这一项的工资标准比非义务教育阶段专业技术人员有10%项目的待遇多
=义务教育副高七级34级薪级标准-非义务教育副高七级34级薪级标准
=5858-5814
=44元。
即国家专门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制订的提高10%后的工资标准,比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和护士,同等的职称和薪级,2021年的标准多了44元。
总结:
1、2018年以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基本工资中,不再单独重复计算所提高的10%基本工资标准。而是由国家专门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制订了特殊的提高10%后的工资标准。
所以,2018年以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不能说没有了所提高的10%基本工资。而是执行了专门的提高10%后的工资标准。
2、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如果是2024年10月之前在过渡期内退休,计算老办法养老金时,公式中的基本工资是2006年的工资标准,仍然还包括这个所提高10%。
3、有些省市的中小学老师,退休时发放的一次性补贴,不是这个基本工资提高的10%。
那是根据各省市落实《教师法》中相关的“中小学、技工学校、乡(镇)成人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的,其退休金按原工资的100%发给”规定执行的。这个一次性补贴不一定是10%,也有可能是5%或15%。具体标准是:
如果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满35年以上,按2014年9月前的退休费计发标准,发给比例是90%,“原工资的100%发给”,再补10%就够了。
上述情况,如果退休人员还有独生子女证享受5%,那这个一次性补贴就只能补5%了。
如果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按2014年9月前的退休费计发标准,发给比例是85%,“原工资的100%发给”,就需要补15%了。
我的上述观点不一定准确 ,请精于此事的朋友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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