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年轻人听说要拆迁,立刻住上星级酒店,吃香喝辣做spa

妙晴谈小说 2025-01-16 22:50:32
广东,一年轻人听说要拆迁,立刻住上星级酒店,吃香喝辣做spa,没想到一年了拆迁款没有着落,年轻人直接将酒店告上了法院索赔18万!

【01 案例回顾】

阿强家在广东一个老旧小区,房子是阿强早逝的父母给他留下的。

3月的一天,他下班回家,听到邻居们议论纷纷:“咱们小区要拆迁了,街道办的人前两天来看过,说是要进行旧城改造。”

这消息像一颗重磅炸弹,把阿强炸得心花怒放,他之前就听说隔壁小区拆迁,每户都拿到了好几百万的补偿款,早就暗暗嫉妒了好久,这次自己赶上拆迁,就算按最低标准,也能到手四五百万呢。

阿强盘算着,既然马上就能拿到大笔补偿款,不如先享受享受生活。

他在小区附近找起临时住所,一眼相中了一家星级酒店,每晚500元,阿强去酒店入住的时候,前台听说他因为拆迁打算在酒店住一段时间。

考虑到阿强可能不止住一两天,前台热心地告诉阿强:“先生,我们酒店对长期客人有优惠政策,按月付费的话每天都能便宜50块钱。”

即将成为拆迁户的阿强哪里在乎这点小钱,满不在乎地摆摆手:“不用麻烦了,等拆迁款到手,这点钱算什么,你就给我按天算吧,反正住不了多久。”

就这样,阿强住进了酒店,每天过着神仙般的日子,早餐吃自助,中午点菜,下午去健身房,晚上泡温泉做SPA,好不惬意。

可日子一天天过去,拆迁的事儿却没个准信,阿强急了,给街道办打电话,对方总是含糊其辞:“还在规划中”“具体时间还没定”“请耐心等待通知”。

阿强在酒店都快住了一年了,住宿费已经超过18万了,银行卡里的余额眼瞅着见底,拆迁补偿却遥遥无期,阿强的心情从惬意变成了焦虑。

这天,他找到酒店前台,说:“你们酒店也知道我是因为拆迁才来住的,现在拆迁没了着落,这钱能不能先退给我?”

酒店经理丝毫不买账:“当初您入住时,我们也提醒过您可以选择优惠方案,是您自己不要的,而且这一年的服务您都已经享受过了,这钱我们没法退啊。”

很快,阿强就以酒店没尽到提醒义务,应该担责,就把酒店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18万元住宿费。

【02 案例分析】

酒店和阿强之间,明摆着是一份住宿服务合同。酒店按照合同约定,把该提供的住宿及相关服务都给了阿强,阿强也实实在在享受了这些服务。

在这种情况下,就因为阿强自己单方面的期待落空,就想解除合同,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但这种权益得建立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

酒店不仅服务到位,还在订立合同时,善意地提醒阿强有更优惠的付费方案,这已经尽到告知义务了。

再说,《民法典》里关于服务合同的规定也明确得很,在服务已经完成的情况下,接受服务的一方,没正当理由是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阿强对拆迁补偿的期待,那是他自己的主观想法,跟酒店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能成为要求退还已使用服务费用的依据。

最后,法院驳回了阿强的诉求。

【03 案例看法】

有网友表示:“遇到过,两公婆听说要拆迁,班都不上了,天天打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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