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子靠女友工资生活,却因感情纠纷残忍杀害女教师。

纪百事 2025-04-11 17:09:54

2024 年 8 月 16 日,广东陆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城郊麒麟山墓园附近发现一具女性遗体。经法医鉴定,死者头部遭受 17 次钝器击打,颅骨凹陷最深达 3 厘米,凶器锁定为一把带锯齿状斧背的斧头。随着侦查深入,死者男友吴某升的可疑行踪逐渐浮出水面 —— 监控画面显示,案发当日他驾驶摩托车载着女友进入山林,返程时独自擦拭车座,刻意绕行避开监控。

这起看似普通的失踪案,撕开了一段长达 11 年的畸形关系。据检方起诉书披露,60 岁的吴某升自 2009 年与 51 岁乡村教师文某艳同居后,便以 "退休工人" 身份寄生在这段关系中。他不仅挥霍女方 3500 元月薪,还多次实施家庭暴力:2015 年冬夜用啤酒瓶砸伤文某艳额头,2024 年 5 月再次施暴致其头部出血。受害者儿子陈国雄透露,母亲曾三次申请《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但均因 "证据不足" 未能获批。

案件侦破过程中,凶手的冷血程度令人发指。吴某升在行凶后清洗血衣混入搜寻队伍,假意协助调查时编造 "私奔" 谎言误导家属。更令人胆寒的是,他在审讯中反复强调 "她要断我生路",将受害者的独立意志视为威胁 —— 这种将伴侣物化的扭曲心理,恰是《反家庭暴力法》重点规制的 "控制型暴力"。

司法程序的推进揭示了家暴恶性升级的典型轨迹。根据《刑法》第 232 条,吴某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存在预谋杀人、毁灭证据等加重情节。司法鉴定确认其作案时无精神异常,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彻底粉碎了其 "以精神问题脱罪" 的企图。值得关注的是,检方在起诉书中特别强调 "经济控制" 与 "暴力升级" 的关联性,这与《反家庭暴力法》将 "经常性谩骂、恐吓" 纳入家暴范畴的立法精神高度契合。

这起案件暴露出基层反家暴工作的痛点。尽管《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协助就医,但文某艳的遭遇显示,部分执法人员仍将家暴视为 "家务事"。数据显示,2022 年全国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率虽提升至 77.6%,但农村地区因取证困难、观念滞后,实际申请率不足城市的三分之一。受害者儿子陈国雄的自责令人深思:"我尊重母亲的选择,却没想到这成了她的催命符"。

法律专家指出,此案的社会警示意义远超个案本身。从经济控制到肢体暴力,从 "求原谅" 到 "求同归于尽",每个环节都踩中《反家庭暴力法》的红线。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王莉强调:"当受害者首次报警时,司法机关就应启动强制干预程序。容忍暴力的代价,往往是生命的消逝。"

随着一审开庭日期临近(2025 年 4 月底),陆丰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成为反家暴法治进程的重要注脚。这份文书不仅罗列了吴某升的犯罪事实,更通过 "证据清单" 呈现了家暴案件的典型特征:包括 3 次报警记录、5 份伤情鉴定、2 次调解协议书,以及受害者生前藏在衣柜底层的 3 万元存折 —— 那是她为子女教育准备的 "逃生基金"。

当文某艳的遗像挂在殡仪馆时,她执教的小学教室里,"师德标兵" 的证书仍在发光。这个用生命印证家暴危险的女教师,最终未能等来《反家庭暴力法》的全面庇护。正如最高检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权威解释所言:"智力缺陷者若能辨认行为性质,仍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不会因施暴者的狡辩而姑息,却也需要社会对家暴零容忍的共识,才能真正阻止悲剧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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