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持续两个月的流量狂欢,始于郭某手机里停滞不前的粉丝数。这个自称 “街头情感猎手” 的博主发现,只有制造冲突才能换来点赞:在春熙路奶茶店假装撞到女生,拍对方擦拭泼洒奶茶的狼狈;在浣花溪公园尾随拍写真的模特,突然凑近大喊 “能给我你的微信吗”;最夸张的一次,他在天府三街写字楼大厅堵住穿西装的白领,举着手机说 “街访节目,能问你婚恋观吗”,镜头专等对方皱眉的瞬间。所有场景都经过彩排,台词里藏着预设的 “爆点”,他甚至会花钱雇人扮演 “托儿”,在评论区带节奏:“这女的明显装的”“男生太惨了吧”。
截至警方介入,郭某和搭档杨某已在 13 个平台发布 76 条视频,累计播放量 1.2 亿次。他们的账号矩阵里,“地铁搭讪翻车合集” 每条都有十几万互动,却没人知道视频里被追拍的女孩小李,因视频中露出的珍珠耳钉被网友扒出公司地址,每天收到几十条不堪入目的私信;在餐厅被 “求婚” 的大学生小陈,不得不向学校申请调换宿舍,只因同学在评论区认出了她的书包;甚至有中学生模仿视频里的 “话术”,在成都七中门口堵住女生,导致家长报警时说:“孩子说网上教的,这样能火。”警方在郭某的租房里查获了 3 部改装手机,镜头旁加装的微型补光灯能在暗处清晰拍摄,录音设备藏在钥匙扣里。笔记本上画满 “作案地图”:地铁 2 号线天府广场站人流密集适合 “抓拍”,春熙路商圈餐厅的暖光最上镜,每个场景旁都标着 “女性单独出行”“穿着时尚” 等关键词。更令人不安的是,他们开发了一套 “精准模糊” 技术:给受害者面部打码,但保留独特的发型、首饰或背包,引导网友通过细节 “人肉搜索”,美其名曰 “增加互动感”。
4 月 10 日傍晚,当民警敲响出租屋的门时,郭某正在剪辑新视频,电脑屏幕上是某女孩被追拍时踉跄的画面,他边调色边对杨某说:“这段点击量肯定破百万。” 直到看见警官证,他指尖的鼠标才突然静止。审讯室里,他反复搓揉发红的眼角:“我只是想红,没想过伤害谁。” 但受害者陈女士在笔录里写:“当同事问我‘你在网上挺火啊’,我恨不得钻进地缝。”
这起案件撕开了流量经济的阴暗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郭某的偷拍行为已构成侵犯隐私,而其编造虚假场景、引发公众误解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寻衅滋事罪。更关键的是,他们通过打赏、广告获利 13.6 万元,这种将他人痛苦明码标价的行为,正在挑战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底线。正如成都某高校社会学教授在采访中说:“当‘冒犯他人’成为流量密码,当‘围观尴尬’变成集体狂欢,我们失去的不仅是对隐私的尊重,更是对他人基本的共情能力。”
如今,成都地铁的电子屏循环播放着提示:“未经允许拍摄他人,涉嫌违法”。郭某的账号已全部封禁,但那些曾在评论区跟风嘲笑的网友,或许该想想:当我们为 “戏剧性” 的镜头点赞时,是否也在助长这种消费他人尊严的歪风?网络世界的每个像素背后,都是真实的人生 —— 有人因一个镜头失去工作,有人因一段视频不敢出门,而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给这些真实的痛苦撑起保护伞。
案件侦办还在继续,但留给社会的思考早已展开。当流量的潮水退去,我们终将明白:真正的 “网红” 不该是踩着他人隐私上位的投机者,而是懂得敬畏法律、尊重他人的清醒者。地铁报站声依旧准时响起,只是这一次,当有人举起手机对准陌生人时,更多人会想起郭某案的教训 —— 镜头可以记录生活,但永远不能掠夺他人的平静;网络空间再虚拟,也容不得践踏法律的狂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