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义诊被罚!医生质疑:免费看病也不行?公共场合还敢救人吗?

行业基源说 2024-04-13 22:29:17

近期,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发布了有关“医院义诊被处罚”的案件,引起了业内的关注与讨论。

据了解,四川泸州某骨科医院自称受社区居委会的邀请开展免费义诊,被人举报非法行医后,最终被卫健局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01_受邀义诊,被举报非法行医?

2023年2月,泸州某民营骨科医院安排医务人员到某居民社区实施义诊活动,自称是受居委会邀请,为年龄大、行动不便、患风湿骨病患者提供免费健康咨询、健康用药、康复训练指导。

义诊当天,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非法行医。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检查发现,现场有40余名群众在排队,其中1人正在测量血压、2人在进行中药透皮治疗,在膝盖处贴有骨科医院自制浸泡了药酒的纱布,外面是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的电极。

由于无法出具区卫健局备案的义诊证明,该医院又属于跨区义诊,卫健局随后以涉嫌非法行医为由,扣押了现场的药品、医疗器械,并对医院、医生立案调查。后拟对医院作出没收药品、医疗器械,罚款11万元的处罚。

对于这一处理结果,医院方难以接受,他们多次强调自己是应社区之邀参与义诊,并非活动的组织者,且始终遵循医疗伦理,为公众提供公益性质的医疗服务,并非收取任何的费用。为此,医院方面主动提出进行辩护,并申请启动正式的听证程序。

经过充分的听证与审议,卫健局在综合考虑之后,决定将罚款金额适度降低至5万元,并依法对医院作出相应惩罚。

对此结果,医院方仍无法接受,而后将卫健局告上法庭。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通过双方质证举证查明相关事实后,最终驳回了医院的全部诉请。

案件在此告一段落,但是其中引发的争议却并未停止。

02_争议不休,到底该不该罚?

目前网络上较大的争论点在于“免费义诊到底该不该被罚”,但梳理案件则会发现,该医院被处罚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备案”。义诊不是重点,重点是义诊不合规。

法院在判决书上提到,上述义诊系医院主动联系居委会后开展,药械和人员均是医院提供。且医院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卫健局办理义诊备案,在未取得义诊备案的情况下组织义诊,违反了相关的管理要求。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师在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时,需要依法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2001年原卫生部印发的《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指出,义诊活动是一种非商业性社会公益活动,旨在提供医疗、预防、保健等咨询服务。医疗机构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的,卫生行政部门有权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追究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这意味着,该医院在未经备案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义诊活动,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处罚的重点也是为了规范诊疗行为,保障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前,也有不少因未备案擅自开展义诊活动而遭到处罚的案例。

2023年5月,万宁市卫健委联合多部门查处一起未经备案擅自开展的义诊活动。该活动系4名琼海嘉康医院工作人员在万城镇大芒村委会进行,被北坡卫生院协管员举报。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一批诊疗设备和耗材,经查实后,责令立即停止活动,并对相关设备和耗材进行登记保存。

义诊虽具有公益的性质,但是若脱离监管,则会出现以义诊之名行收费之实,或者以义诊的名义欺诈群众等不规范行为。

此前,新闻上也爆出多起“一些不法分子假借义诊的名义推销‘神药’或‘特效药’”的事件,不仅导致群众钱财受损,而且若是因服用质量没有保障的产品而延误治疗,很可能会引起严重后果。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医疗机构以免费体检、义诊等名义把群众骗到医院,利用群众医保卡虚构病历,套取医保基金的事件被曝光。

因此,为了进一步防范风险,确保义诊的合法合规至关重要。

03_路边施救算不算非法行医?

上述案件在传播发酵之后,有不少疑惑的声音传出:医师在路边救人、过年回乡问诊算是非法行医吗?以后在公共场合碰到需要急救的事件,医务人员还能挺身而出吗?

首先,需明确的是,卫生行政法律中并没有“非法行医”这个概念。将义诊说成“非法行医”,只是习惯性的说法,这种表述并不准确,而且这个案件中仅仅处罚了医院,并没有说参与义诊的医生违法。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明确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等,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可以不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

一般来说,是否构成非法行医,要结合非法行医的时间、地点、手段、次数等情形进行具体分析和认定。

像是过年回家医师为家人和朋友简单问诊这类情况,属于亲戚朋友之间的知情、自愿、无偿前提下偶发的诊疗活动,不以经营为目的,并没有以此牟利,不应认定为非法行医。

当下,我们既要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公益性质的义诊活动,增强个人的健康保健意识,也要加强医疗行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活动开展合法合规,保障医疗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面对公众场合急救的情况,我们也应为挺身而出的医务人员建立起良好的法律环境与舆论环境,让见义勇为的奉献不再战战兢兢,而是多一些理解与夸奖,这对于整个医疗环境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参考资料

[1]泸州一骨科医院到社区义诊被罚款5万调查:卫健局认定未备案属违法,医院起诉被驳回——红星新闻

[2]为家人或者朋友在家实施诊疗活动是否可以认定为非法行医?——山东医疗监督

[3]医院组织义诊被罚5万,执法部门是不是小题大做?——卫生监督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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