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女子长期遭受家暴,忍无可忍杀死丈夫,最终获得婆婆谅解

说书人老柳 2022-08-08 19:50:54

黑龙江七台河发生了一起家庭悲剧。43岁的农妇刘某将丈夫杀死后,而让人意外的是,丈夫的母亲竟然向法院出具了谅解书,表示放弃追究刘某的民事责任,请求法院从轻判处。

十多年前,刘某认识了丈夫宋某,两人生育了一个孩子,不管是孩子还是刘某,都遭受着宋某长期家暴的折磨,最近几年,宋某酗酒越来越厉害,虽然宋某还是经常家暴,但是刘某也开始了反击,经常也能将宋某打翻在地。

因宋某喝酒闹事和大姐闹翻后,又跑去找母亲要求,母亲拒绝给钱后,宋某又将母亲殴打的满脸是血,悲剧在一天晚上终于发生了。

事发当天夜里,宋某喝酒后被妻子制止,两人发生了争吵,宋某持刀刺向了妻子刘某,结果刘某夺下了刀子进行了反击,在刺了宋某几刀后,宋某开始求饶,于是刘某开始为宋某止血,此时宋某又扬言要杀死刘某,于是刘某失去了理智,又捅刺了宋某多刀致其死亡,并打扫了现场。

第二天一早,刘某便拨打了亲人的电话称,宋某自杀了。经过鉴定,宋某颈静脉破裂,手部动脉破裂,左肺破裂,因大出血而死亡。最终法院认定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真的是一起家庭悲剧,对于孩子来讲,爸爸没有了,妈妈又付出了失去自由的刑事责任,这就意味着在孩子成长的关键时刻,父母都无法参与孩子的成长。

从本案来看,其实由于这个家庭存在着长期的家庭暴力,其实每一次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在最后这次家暴时,宋某首先持刀捅刺刘某,结果刀子却被刘某夺了过来,此后刘某又拿着这把刀捅刺宋某,实际上,根据《关于正当防卫指导意见》的规定,刘某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此时如果造成宋某死亡或者重伤的,即便是构成犯罪,也是防卫过当,应当减轻责任。

但是问题就出现在宋某求饶某,刘某也放下了刀子,开始为宋某止血时,宋某又口出狂言,导致了刘某失去了理性,又持刀捅刺宋某多刀致其死亡,由于当宋某求饶时,刘某开始为其止血,那么正当防卫就已经结束了,不能再实施捅刺了。

而继续捅刺的行为,就属于不法侵害了,属于事后防卫,对于事后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造成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刘某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刘某有谅解,以及事发时家暴等情形,被害人行为也是具有重大过错的等法定从宽情节,最终被认定为情节较轻,承担了5年有期徒刑。

家暴其实是一种严重的过错,无论是在《民法典》还是在《反家庭暴力法》中,对此都是明令禁止的,当遭遇了家暴,及时报警或者求助有关部门,避免因家暴造成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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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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