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维修师傅在22楼半空中工作,遭业主泼水16次并用锅铲攻击

说书人老柳 2022-08-12 18:13:26

云南保山发生了一起让人气愤的事情,一名男维修师傅吊在22楼位置的半空中维修管道,这时候窗户打开了,从窗户伸出一杯水,然而这杯水并没有递给这名维修师傅,而是径直泼在了师傅的脸上。

然而屋内的人员并不是只泼了一次,而是反反复复地泼了16次,不仅如此,屋内人员甚至拿起了铲子捅了维修师傅。

据悉这户人家的燃气管道可能存在泄露,维修师傅接到通知前去检查,可是屋内人员不仅不配合,反而还作出了这样危险的举动。

而这一幕正好被别的住户拍摄了下来,维修师傅全身湿漉漉,可是依然在用扳手扭动管道,全然不顾屋内人员的泼水行为。

本以为从屋内递出的水会拿给这名维修师傅喝了,可是让人没想到的是这杯水竟然直接浇在了师傅的头上,太让人无语了。

那么屋内的这个人将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首先,他拿着铲子捅这名师傅,而且又连续不断地向师傅泼水,因此这样的行为是侵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泼水的这个人客观上对户外作业的维修师傅造成了很大的危险,对其处以行政处罚是不是太轻了?

实际上,泼水的这个人只是用水去泼对方,拿着铲子捅维修师傅,并没有采取非常恶劣的方式,比如拿着刀去捅刺或者拿着剪刀去隔断绳子,否则的话,这名业主就可能面临的是故意杀人罪或者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如果剪断了绳子,不仅对吊在半空的这名师傅有危险,而且还对楼下行走的人也具有很大的危险,因此便存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可能性。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的规定,以其他方式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重伤等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还有一种可能性,涉事业主的行为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按照《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的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所以目前来讲,对这名业户进行行政处罚可能性较大,不知道这名业户为何这样做,不伸出去水杯也就算了,竟然以这种方式侵害他人,实在是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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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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