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硕士走失案刑事立案!个人建议省级调查组接手

老梁不郁闷 2024-12-11 00:19:56

据新华社报道,此前引发关注的女硕士走失13年事件再度通报,认定所谓“收留”的张某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于这个新的通报怎么看?分享一点看法供参考。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这个事儿我以为得过几天才会有新的通报,目前看这个通报还挺快,而且根据通报看其实比我原来设想的难度要降低了。

现在确认卜女士是2011年5月26日,从晋中市榆次区家中走失。2011年8月,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石叠村组村民郭某(女,现年78岁)在本村附近发现卜女士,且有精神异常表现,数日后由本村村民张某(男,汉族,现年46岁)带回家中,并育有子女。

已经确认张某明知卜女士患有精神疾病,仍与其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也是我一开始就怀疑的强奸罪。

那么咱们分析一下这份通报。

首先为什么我说比我原来设想的难度低了,因为之前一直都说是这个张某所谓“收留”,我以为是卜女士被他直接带回家的,这样如果他咬死了说当时卜女士同意了,这个还不好确认卜女士当时的精神状态。

不过这次通报说了是有一个老太太郭某先收留了几天,那这就好办了,郭某是可以描述当时卜女士来的时候的精神状态的,现在看确认是发现的时候就精神异常,而且这俩人还在一起呆了几天,那基本可以排除卜女士能够辨识自己行为的可能了。

同时还有周边村民证实,当时卜女士在附近几个村停留10余天,有精神异常表现,这也进一步论证了当时她的精神状态。

而张某又确实跟她发生关系至少两次,定强奸罪我认为没有障碍,而且这个强奸行为我认为是持续的,这俩人最小的孩子现在据说是8岁,那么也就是至少持续到2016年,光这一个就符合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量刑范围可能是在十年以上,甚至不排除达到死刑。

第二,现在说非法拘禁和拐卖可能不一定够,通报也说了尚未发现卜女士被拐卖的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仍在深入调查。

另外经走访多位村民,卜女士常独自外出购买零食,这样至少不符合拘禁的表述,当然是不是平时有过拘禁行为现在不确认,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否涉嫌非法拘禁及其它违法犯罪。

第三,为什么说还有其他犯罪呢?我觉得有可能涉嫌虐待罪,根据卜女士哥哥嫂子在直播中提及的内容,卜女士现在明显营养不良,那么究竟是单纯因为生活条件差导致的,还是因为张某及其家人虐待导致,这个有待确认。

第四,通报也提及了对其它涉嫌违法犯罪、失职失责等问题,和顺县将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后续调查情况及时通报,我认为这里可能涉及到一些基层执法人员的失职问题,后续有待观察吧。

接下来我想说说自己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首先,我个人非常建议山西省一级介入调查,为什么呢?先说明不是说不信任和顺县的调查执法,目前新的通报写的就不错了。

但是第一,我认为未来这件事可能会超出和顺县一级调查执法的权限。

在我看来这个事情可以类比徐州八孩女事件,那个案子里的董志民是以非法拘禁罪和虐待罪判了九年,其实当时我也分析过,没有强奸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无法确认小花梅是否同意发生关系,因为根据调查一开始小花梅是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这样你不能确认她当时的精神状态。

但是山西这个案子现在基本确认强奸的问题了,我认为这个案子张某的量刑应该比董志民高才对,那么有可能这个案子的审理未来会需要到中院一级,这样可能由省一级介入比较好。

另外和顺县现在如果要调查失职违法的问题,这些被调查对象是不是都还在和顺县不清楚,但是有的人很可能就是和顺执法队伍的人,比如说这个人长期在村里居住,当地的村委会、治安甚至管片民警。如果说有人已经调离了,那么和顺县调查起来可能会有问题。

第二,根据山西新闻网的一篇报道,和顺县公安局的民警其实早就知道卜女士的存在,而且在和顺县公安局人口中心和青城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为其两个孩子解决了户口难题。

那我就很好奇,人口中心和派出所的同志就没觉得收留精神病人生孩子这事儿有什么问题么?

那么现在让和顺县公安局自己调查这事儿,恕我直言,最起码有个瓜田李下的问题。

第三,这件事已经引发了舆情,目前已经有各种谣言,比如说认为卜女士生了不止两个孩子,还有说六个的,目前已经被辟谣了,但是应对如此舆情,和顺县是不是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多少让人有点担心。

不要忘了之前八孩女事件,一开始也是县一级调查,然后折腾到徐州市,最后还得江苏省出调查组来才镇得住。

与其这样还不如这次就由山西省一级成立调查组,邀请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纪委监委、妇联、民政的同志,大家过年前辛苦辛苦,可能所有人都能过个好年,不然万一中间哪个环节应对出现问题,这年大家可能不好过,我这绝对是善意提醒,和顺县自己硬扛也没必要。

第二,我建议警方对张某的家人也列入调查范围。

仅就强奸罪一项来说,张某本人身体据说不是很好,那么其他人是否知晓张某对卜女士实施强奸的情况,是否有人为其实施强奸行为提供了便利,有没有人替他遮掩包庇,这些也应该调查。

另外这件事还可能涉嫌虐待罪、非法拘禁罪等情况,如果两个中有任何一个,张某的家人是否也参与了其中,这就很让人怀疑了。

之前有一段张某侄女的直播片段在流传,她显然是知道这个情况有问题的,那么我很好奇她是否参与张某的犯罪行为,或者至少为张某提供便利,或者放任张某实施犯罪,那么她是不是有法律责任?这一点希望警方能考虑调查。

第三,其实我很为警方惋惜,这个事儿我一开始就说了,找到卜女士家人其实还是民警同志奔波努力实现的,帮助卜女士寻亲的志愿者也是表示感谢的。

那么现在看,实际上公安机关之前也尝试帮助卜女士寻亲了,根据前边提到的山西新闻网报道,发现卜女士的情况后,由于其无法正常交流,说不出自己的姓名和来历,民警多次去其家里了解情况,采集血样,同时进行全国人像比对,辨认了300多条人员信息,对相似度接近的人员逐一核实,但却一直未能确定其身份。十几年来,和顺县公安局民警帮助其寻找家人的工作从未放弃。

咱们要说警方没做工作,那是昧着良心说话,包括这次通报也能看出来,警方找到了一开始真正算得上收留卜女士的老太太,而且也走访了附近的村民,不能说警方没下功夫。

但我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志愿者去了一个晚上,就能问出卜女士的姓名甚至她的一些个人信息,民警同志去了这么多次,怎么就问不出来,是志愿者有什么特异功能,还是说警方的工作有提升空间呢?

这就让我非常惋惜,民警同志都去了,而且都跟卜女士接触了,如果能早一点意识到可能存在违法犯罪问题,或者早一点能问出卜女士的情况,这件事本来不会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希望警方能检视自身工作,同时跟志愿者这边学习研究一下,看看能否总结成执法经验推广,或许可以拯救出更多的小花梅、卜女士。

最后,我觉得非常难过,可能一开始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问题存在,其实不光是警方,包括志愿者朱老师,一开始也没意识到精神病人可能遭遇强奸的问题,他还做视频宣传。

这就让我想起一开始丰县八孩女,也是一个自媒体博主跑去直播,想要宣传正能量,这事儿荒谬之处就在于,还不是他要说谎要包庇,是他真的以为这事儿是什么正能量。

当时居然还有人让董志民给做广告,联想到这次张某的侄女还跑出来直播,真的让人非常之无语,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种行为。

说实在的,普及义务教育这么多年了,推行普法这么多年了,推行法治建设这么多年了,但不得不说有些极个别的角落还没有被法治的阳光照耀,有些极个别的人还没能得到法治的温暖,这是让人非常难过的事情。

不知道究竟还有没有下一个小花梅,有没有下一个卜女士。我们说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法律应该竭尽全力,应该不留遗憾。

所以这里我也是建议公安机关和各地政府部门,考虑做一个摸底排查,看看现在一些所谓被收留的精神病人,是不是还存在这种情况,如果有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希望如果再有类似事件,不是通过自媒体曝光出来的了。

以上就是我对山西女硕士走失案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和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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